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负责全区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对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全区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综合性政策。收集、整理、发布经济和信息化信息。
2、拟定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对全区经济运行态势进行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重要生产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产运需储衔接和紧急调度。协同相关部门推进全区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负责全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工作。
3、制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重点产业园区、乡镇工业和中小企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参与各类工业园区的业务指导工作。联系和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
4、负责全区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拟订技术改造投资规模与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及年度计划,按规定申报、审批、核准、备案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负责国家和省、市、区相关专项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督查。参与审核并监督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监督管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
5、研究拟订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及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政策措施。拟订有关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负责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在工业、信息化领域的落实。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审核推荐上报市级、省级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归口的科技专项经费和项目管理。负责实施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推进产学研结合。指导企业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攻关和培训,贯彻制定技术标准,推进实施名牌战略。
6、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全区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社会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及工业、通信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的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规划。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指导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全区能源规划编制,跟踪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规范煤炭经营,推进煤炭市场建设,协调煤炭供需平衡。负责煤炭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7、研究提出行业规划、经济和技术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发展方向、重点和项目布局。发布产业信息,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相符性审查和生产许可准入等事项。负责相关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负责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相关工作。负责盐业、烟草工业和专卖管理的联系协调工作。
8、指导企业发展科技服务业、工业设计、会展业和售后服务业等,指导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监测分析产品市场运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拟定引导企业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建立产品市场营销体系。
9、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工业制成品进出口动态监测。按分工编制全区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指导生产企业的自营进出口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产品配套协作。开展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
10、负责推进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建设。指导各种经济成份企业的改革改制改组改造,规范企业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承担推动企业上市和多渠道融资有关工作。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指导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和组织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相应的人才评价体系,推进企业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区减轻企业负担的相关工作。
11、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拟订信息产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信息化投资的规模和方向、上级对口部门和本区用于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的建议;按规定负责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核;组织规划或实施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12、负责协调维护全区信息安全及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跨部门、跨地区和重要时期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
13、负责中小企业(含民营经济、乡镇企业,下同)发展的综合指导与协调。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与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促进金融机构建立与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承担或参与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担保基金的建立和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
14、负责有关国防科技工业及军品科研生产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生产和流通的行业管理。指导全区国防科技工业军民结合工作,负责军工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国家安全和保密安全监管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人事教育科、离退休干部管理科、经济运行科、产业投资科、科技与质量科、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科、信息化推进科(信息资源与安全科)、企业发展服务科(行政服务科)、中小企业发展管理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产业政策与行业发展管理科、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科、经济合科作(武进汽车城管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监察室)、军民融合办公室。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武进区节能监察中心、武进区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武进区乡镇企业管理局干部学校。
(二)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4家,具体包括:武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本级、武进区节能监察中心、武进区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武进区乡镇企业管理局干部学校。
三、2019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促旧资源腾出新空间。一是积极淘汰落后产能。认真贯彻国家“去产能”政策,积极推进化解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排查和倒逼铸造、电镀等敏感行业的落后产能实现技术改造或产能淘汰。二是全力推进减散工作。继续围绕行业规范管理和生态建设目标任务,推进化工、印染、电镀企业停产和关闭验收工作,做好关停企业设备拆除、相关资金落实、矛盾问题化解,确保企业关闭安全稳定,保证工作按序时扎实推进,对保留企业加强日常监管,支持和鼓励其改造提升,做到在企业数量上做减法、企业规模上做加法、效益提升上做乘法、风险控制上做除法,推动化工落后产能压减、产业布局优化。全力推进我区“散乱污”企业(作坊)集中整治工作和危化品生产企业的搬迁改造工作。三是加大节能项目培育。加大对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的培育和节能新技术的宣传推广,对能源审计、清洁生产、节能重点项目、绿色制造等重点工作实行挂钩指导和服务,积极发挥财政激励政策的作用,激发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的积极性。四是狠抓大气污染防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突出工作重点,积极配合区生态办,切实打好全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2、用新增量助推优结构。一是持续招引保增量。继续围绕先进制造业最新发展方向,积极与板块协调沟通,强化产业链招商理念,做好央企对接和招商引资工作,寻找合作机遇,推进优质项目落地,初步预测2019年全区工业投资增长在5.0%左右。二是快速推进增效率。积极对接上级条线和各板块,初步梳排了区重点项目130个左右,市重点项目50个左右,省重点项目10个左右,2019年将加大坤泰车辆七速双离合变速箱项目、欣盛芯片超微电路载带项目、凯迪电器智能推杆项目等一批项目建设推进力度,不断提高新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续建项目竣工率。三是科学管理求效益。根据省、市加强重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对近年引进的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和产出情况开展“回头看”,逐一“过堂”,对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管核查,尤其是对省重点项目,实现项目入库、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在线跟踪、全程管控。
3、以强创新催生大作为。一是深化智能制造应用推广。进一步完善智能车间培育工作模式,积极鼓励实施高端装备赶超和推荐优质企业申报省、市智能车间,以现有省级示范智能车间和行业龙头企业为标杆,推动武进制造迈向武进智造。二是继续提升两化融合创新。着力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推进企业核心业务“上云”,发展工业互联网生态体系,2019年,力争实现新增1000家上云企业(含常州经开区350家)。年内争取完成培育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达标企业5家,创建省级贯标试点企业5家。三是加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完善运营机制、制定发展规划、整合高端资源、研发共性关键技术、加快知识产权和标准布局,加快“新能源汽车能源与信息创新中心”和“石墨烯创新中心”建设,引领相关行业发展。同时按照国家和省级创新中心布局方向,在轨道交通、工业互联网、机器人等行业挖掘培育创新中心。四是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和新技术新产品鉴定推广。2019年,稳步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培育,预计2019年培育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0家以上,其中力争国家级1家。做好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上目录的宣传和申报工作,切实引导企业开发、使用新技术新产品。
4、助老存量迸发新活力。一是坚持深化评价体系建设。2019年,将继续深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并积极推进评价结果的实际运用,倒逼企业在现有存量基础上积极转型升级迸发新活力,形成以亩产论英雄、以质效配资源的鲜明导向。二是加快企业智能化改造。加大组织技改项目实施主体与智能制造服务商的对接力度,通过组织专家诊断、参观和交流对接,把企业智能化改造作为技术改造工作的主推方向,继续提升全区工业装备智能化水平。主动收集工业企业智能制造意向,组织点对点的智能制造服务商对接,切实解决一批企业智能化改造的需求,把智能制造推广的品牌做响亮。三是继续推进军民融合。继续做好民营企业军工认证服务工作,并邀请专家,为全区优势民营企业开展军民融合专业知识培训工作,加快军民融合发展步伐。
5、做优服务打造好生态。一是强信心。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下阶段将着力通过“千企大走访,服务再加力”活动,在大背景大趋势中以动态性思维看待和帮助当前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更优环境。二是强扶持。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家、省、市、区各级扶持资金,进一步提振民营企业发展和加大投入的信心。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和金融支持,着重做好“苏微贷”推进工作,在复杂形势和环保压力下,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三是强载体。紧跟特色镇步伐,着力做好特色园区提升工作,同时加强区内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创业基地、产业集聚区建设,依托特色产业集群和产业集聚区打造区域特色产业品牌。四是强合作。积极配合上级条线组织赴新疆、陕西、内蒙、西藏进行对口产业支援合作,进行“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区域产业合作推介会等活动,组织参加各类展会论坛,为企业发展壮大牵好线搭好桥,全力为企业“走出去”做好服务。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具体公开表(01-12)详见附表 。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武财预【2019】1号)填列,
武进区经信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072.1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090.25万元,减少34.48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和津补贴由社保发放,减少了本部门预算。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072.1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072.1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072.1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90.25万元,减少34.48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和津补贴由社保发放,减少了本部门预算。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收入。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收入。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上年结转资金。
(二)支出预算总计2072.1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58.7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095.65万元,减少42.8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和津补贴由社保发放,减少了本部门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6.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76.9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政策规定增加社保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7.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人数与上年一致。
4.住房保障(类)支出399.1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1.55万元,减少42.9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退休人员提租补贴不在预算列支。
5.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转资金。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648.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96.1万元,减少37.6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和津补贴由社保发放,减少了本部门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423.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4.15万元,减少18.19 %。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和津补贴由社保发放,减少了项目预算。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
武进区经信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072.1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72.13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
武进区经信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072.1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648.7万元,占79.57 %;
项目支出423.43万元,占20.43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武进区经信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72.1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90.25万元,减少34.48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和津补贴由社保发放,减少了本部门预算。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武进区经信局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072.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90.25万元,减少34.48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和津补贴由社保发放,减少了本部门预算。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03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01.5万元,减少49.17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和津补贴由社保发放,减少了本部门预算。
2.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23.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4.15万元,减少18.19%。主要原因是是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和津补贴由社保发放,减少了项目预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126.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6.4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政策规定增加社保缴费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50.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5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政策规定增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类)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数与上年一致。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5.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数与上年一致。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数与上年一致。
(四)住房保障(类)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35.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1万元,增加5.52 %。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增住房公积金支出。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65.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7.77万元,减少53.12 %。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退休人员提租补贴不在预算列支。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97.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12万元,增加10.29%。主要原因一是新职工人数增加,二是政策性调增购房补贴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武进区经信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648.7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55.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二)公用经费93.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武进区经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72.1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90.25万元,减少34.48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和津补贴由社保发放,减少了本部门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武进区经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648.7万元,其中: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武进区经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未安排此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本单位不再发生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本单位无公车,不再发生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增加公务接待费预算。
武进区经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增加专项会议费预算。
武进区经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文件要求控制培训费预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武进区经信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按照职能,本部门没有此项预算。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93.3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8.33万元,减少42.2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减差旅费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4.85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4.85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共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