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工业和科技环保服务中心(经发科)、开发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为促进全区重点用能企业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决定在全区开展2019年区级节能监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范围及内容
执法范围:2018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检查对象库由区统计局提供,按“双随机”抽查要求,结合以往年度我区节能监察实施情况,2019年武进区节能监察“双随机”抽查企业名单见附件。
执法内容:
1、2018年企业能源管理情况;
2、2018年企业综合能耗数据(包括原煤、电力、天然气、蒸汽、汽柴油等能源的消耗数据报表)及产品单耗(2018年全年产品产量报表,以及各产品对应消耗的能源数据,如企业产品适用国家和江苏省相关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应提供计算依据);
3、检查企业用能设备,要求企业提供设备台账,台账要列出所有用能设备名称、型号、容量/功率,配套电机型号、功率及生产日期。
二、执法时间
执法时间从3月底起,至9月份结束,具体日程由区节能监察中心提前电话告知各镇经发科、开发区经发局。
三、有关要求
各镇工业和科技环保服务中心(经发科)、开发区经发局负责提前通知有关企业,明确时间、内容和配合要求。
区节能监察中心联系电话:86312123。
附件:2019年武进区节能监察“双随机”抽查企业名单
常州市武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