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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二〇一八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8-00171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体裁分类: 报告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8-12-12 发布日期: 2018-12-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二〇一八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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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二〇一八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8年是“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五个三年行动计划突破年”主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为推动武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

(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出台《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形成规范、清晰的审批工作标准清单,全面推进自助办理和数据智慧化运用。加强审批监管衔接,出台《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与监管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横向上促进审批、监管、执法“三位一体”,纵向上促进区、镇“两级互联”,打造现代政府治理体系。目前划转至区审批局的行政审批事项涉及22个部门155项。

多措并举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推进“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快递送、不见面”的审批模式,不断推进“一网通办”。全面启用在线预约功能,实现办事“零等候”。在区政务大厅开设邮政EMS服务窗口,成为辖市区首家实行办理结果送达服务政府买单的地区,打通“不见面审批(服务)”的最后一环。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完善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在基本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3550”目标后,力争全面实现区委区政府提出的“2345”目标。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在武进高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按照“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提升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对涉及公共安全等特定活动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五类管理方式,组织各部门制定管理措施和监管制度,出台审批管理办法32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57项。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组织全区各部门认真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证明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分析,本着尽可能取消的原则,提出取消或保留的意见。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出台《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实施方案》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各项制度。召开年度“爱国敬业创新诚信守法贡献”先进事迹汇报表彰大会,表彰奖励诚信企业。发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作用,对失信人员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公示,如经信、商务、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联合开展反炒信联合惩戒专项行动,将违法违规“黑名单”网上公示。探索多种“信易+”实践应用,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对家庭农场与专业合作社进行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鼓励社会资本流向信用体系建设,常州天正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央行企业征信牌照的授权,首创了“工业大数据征信”系统,解决了工业与金融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

(二)扎实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推动管理体制集成改革。围绕打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集成管理新体系的目标,精心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梳理形成了八大类51小类,包含1107项具体事项的网格服务管理事项清单,实现了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综合执法领域网格化集成管理全覆盖,设置了区级网格管理中心。

加快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全区、镇、村三级基层政务服务体系,目前,全区大部分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大厅建设到位,电子政务网点实现全覆盖。在雪堰镇、湟里镇率先做好镇级政务服务中心场地建设和事项集中办理,下放的第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试运行规范顺畅,为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模板。江苏政务服务网武进区综合服务旗舰店各镇、街道频道正式上线,向社会全面公布了我区各镇(街道)、村(社区)基础信息和基层服务事项。

推进雪堰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上报雪堰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拟定经济发达镇工作方案,出台政务服务清单,首批4部门52项行政权力事项及9部门43项公共服务事项已下放雪堰镇办理。结合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镇行政处罚领域范围,加强综合执法效力。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协调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健全法治政府组织领导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将全区法治建设融入政府中心工作。各部门均向区政府报告了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制作依法行政档案。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今年共组织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活动,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行政诉讼案例,对近年来环境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征地拆迁和公益诉讼等热点法律问题进行了学习。

改进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制定发布《2018年常州市武进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全年工作重点,指导各单位依法行政,将部门依法履职考核纳入绩效综合考评指标体系。今年,我区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治理、法制宣传等各项工作要求,出台了新的考核细则,突出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等专项工作。在对区级机关部门的考核上,注重实绩成效,体现部门差异,分类设定考核内容,推动重点领域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完善。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政府合同、重大执法决定的工作流程,进一步推动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在教育、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及土地前期开发储备、房屋土地征收等涉及行政相对人重大利益的领域,坚持法制审核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结合原则,使决策真正起到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列席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扎实推进决策公开。密切关注决策作出后执行阶段的社会效果和舆论反应,探索开展决策后评价工作。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区各部门也均制定了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定。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审查

年初,发布本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通知。通过健全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要求文件起草部门一并拟定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同时对文件进行合法性预审,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今年以来,共审核备案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武进区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着重对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绿色建筑、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核土地三项制度改革和精细化整治等文件,为释放土地改革红利,优化利用存量土地资源提供法制支持。组织全区各部门做好区政府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参加市人大法工委、市法制办对《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常州市寄递安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的立法调研,提出修改意见。

(三)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坚持政府法制机构主体作用与发挥外部法律顾问作用相结合。完善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机制,明确法律顾问的工作要求。按照法律顾问的专业特长分类咨询,拓展服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区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区政府各类法律事务,如参与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期)PPP项目专家论证;参与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的会商等,充分发挥了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改革举措、政府合同和政府重大事项等方面的专业咨询作用。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区级各部门和镇(街道、开发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通过社会法律力量的参与,有效弥补现有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和力量的不足,拓展法制工作领域,开辟法制工作多维度视角。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一)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按照“减少执法层级、整合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效率”原则,整合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相同相近的执法职能和资源,进一步理顺执法关系。通过撤销26家、组建8家事业单位实现执法职能归并,管理机构精简高效。目前,我区在文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城乡建设、农业、交通等领域均实现了 “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将住建、规划相关行政处罚职能划转到城管执法机构,合理调整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和以信息化、数字化技术手段为支撑的“大城管”执法体制,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更加明显。制定《武进区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区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深入推进区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工作。目前,改革试点涉及的常州经开区和两镇一街道的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卷宗已接受省政府法制办评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效提升了当地社会治理水平,如雪堰镇开展涉及市容、扬尘等方面的整治和执法,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西湖街道开展倾倒建筑垃圾的专项执法,有力的维护了辖区内的环境质量。做好经济发达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报批工作,制定《武进区关于在雪堰镇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的实施方案》,提交省司法厅审核,保障我区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顺利推进,为下一步在全域推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供经验和样板。按照上级要求,协助市法制办做好经开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扩权工作。

(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制定发布《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区城管局专门设立询问室,通过全程记录询问过程,更好地记录事实、固定证据,有效监督执法人员执法程序和言行规范。区安监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均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严格审查,规范执法程序。

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管理,切实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取得实效。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公检法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与配合。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畅通信息交流机制,形成打击合力。通过联合发文、联动协作,确保“两法衔接”各环节依法、规范、高效运行,如市场监管局与公检法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区公安、检察部门均进驻区环保局,设立办公室,区公安分局还成立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加强对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件的查处。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9月份,顺利举办了2018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通过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能力。优化执法人员资格考试题库,做好执法证新增申请及年审注册工作。此外,区城管、农业、交通、市场、环保、水利等重点执法部门分别开展执法培训和执法技能竞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实效

全面铺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全区23家单位“两库一清单”录入工作全面完成,纳入随机抽查范围检查对象37439户、执法人员861名、抽查事项1318项。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事项、程序、结果公开制度,实行随机抽查全程留痕,截至三季度末,各部门按规定开展随机抽查1251次,切实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坚持开展行政执法评议,通报评议结果。通过评议考核发现行政执法工作中调查取证、文书规范、执法协作等方面的不足,总结各单位在实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三项制度”落实、两法衔接等方面成功的经验和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约谈执法、处罚惩戒式执法、教育引导式执法、网格化监管等执法方式上有效的做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机关的办案质量。区各重点执法部门积极组织本单位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建立案件会审制度,对疑难案件进行联合会审。区法制办加强对各部门行政执法指导,参与各部门法制研讨和培训。

四、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落实“五公开” 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投诉举报、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等制度,优化门户网站页面布局、栏目布局,突出重点领域、预决算公开、建议公开等栏。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今年以来,全区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47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形成关联,增强了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同时采用图解、在线访谈、媒体解读等形式发布政策解读36条。今年,区政府收到依申请公开33件,协助常州市处理12件,已全部办结。深入推进“双公示”工作,“双公示”系统运行两年多来,我区共公示行政许可事项104990件,公示行政处罚事项4909件,对社会起到了良好的以案释法效果。

(二)构建多元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

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督查工作。今年共收到市建议提案25件、区人大建议170件、政协提案239件,均已办结,按时办复率100%。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开展了第三方调查,对代表委员不满意的建议提案进行了重办和督办,今年建议和提案办理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分别为99.4%、100%。自觉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履行法院判决。积极配合检查机关对行政抗诉案件的审查。

五、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提升行政复议效能

今年以来,共办理复议案件43起,其中不予受理1起,维持17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6起,确认违法2起,撤销责令2起,申请人撤回申请7起,未审结8起,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协助省政府处理复议案件1起。办理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3起,3起均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

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制作行政复议申请指南,让更多的群众知晓并学会运用行政复议这一法律救济手段理性表达有关利益诉求。专设行政复议接待室,将行政复议申请指南和工作流程图等内容制板上墙。坚持办案责任制,对复议决定实行逐级审查,保证案件办理质量。完善了行政复议调解机制,在查明事实、自愿合法的基础上,促进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力争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的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进行集体论证。逐步推进行政复议决定书上网公开制度,实现行政复议决定书部分网上公开,进一步接受公众的监督。

(二)提高行政应诉能力

今年以来,发生区政府为被告或第三人的行政诉讼案件40起,其中26起驳回诉讼请求,2起驳回起诉,5起撤诉,其他6起未审结。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工伤认定、信息公开等领域。在办案中,区法制办加强与所涉区部门或镇人民政府沟通协调,做好答辩应诉工作。此外,还发生区政府为被告的2起民事案件。针对征地安置补偿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涉及国土、人社、财政、农工办等多部门的案件,积极开展开庭前会商,摸清各部门职能,理顺各部门工作流程,统筹落实各部门应诉答辩工作任务,全方位多层次做好答辩应诉准备。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应诉若干问题的通知》和《江苏省行政应诉办法》的要求,组织督促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时出庭应诉,提高执法机关尤其是相关负责人的应诉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加强矛盾纠纷调处

通过消化存量,控制增量,提高质量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建立重大复杂矛盾纠纷直报制度,要求各部门对于行政执法风险点和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复杂争议纠纷,在做好化解处置工作的同时,及时向区政府汇报。严格执行行政调解工作统计月报季报年报制度。公安、人社、市场监督、住建等职责明确、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流程和保障制度,提升行政调解规范化水平。坚持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今年,我区成立了校园矛盾纠纷调委会、环保纠纷调委会,区物业纠纷调委会正在积极筹建中。

今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仍有诸多不足,实践中许多新矛盾、新问题、新困难还需进一步研判。2019年,我区将主动适应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精准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本质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更好地统筹兼顾,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做深做细做透做实。

一是进一步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向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延伸。推进基层综合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效能。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继续大力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结合机构改革要求,进一步整合跨部门、行业以及部门内部执法监管职能,精简优化执法队伍。经省、市批准,在全区所有镇、开发区推进区域综合执法工作。

二是进一步强化法制引领保障。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操作规则,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质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保障、违法建筑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对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及区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单位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规范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强化一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三是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继续推进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动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解决行政争议、化解行政纠纷的作用。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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