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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求
对全区所有猪、牛、羊、骆驼、鹿进行O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奶牛和种公牛进行A型口蹄疫强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
规模养殖场可按推荐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家畜在春秋两季各实施一次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家畜要及时免疫。有条件的可以对散养户实施程序化免疫。
1、规模养殖场推荐免疫程序。仔猪、羔羊:28~35日龄时进行初免。犊牛:90日龄左右进行初免。所有新生家畜(猪牛羊)初免后,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加强免疫,以后每隔4~6个月加强免疫一次。
2、散养家畜免疫。春、秋两季对所有易感家畜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养殖家畜和种畜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全部易感家畜进行一次加强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畜可以不进行加强免疫。
四、使用疫苗种类
按照省级招标所确认的各类口蹄疫疫苗品种使用。各地根据本地评估结果自行确定是否免疫猪A型口蹄疫。
五、免疫方法
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六、免疫效果监测
猪免疫28天后,其他畜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
O型口蹄疫:灭活类疫苗采用液相阻断ELISA,合成肽疫苗采用VP1结构蛋白ELISA。A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
2、免疫效果判定
O型:灭活类疫苗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合成肽疫苗VP1结构蛋白抗体ELISA的抗体效价≥25判定为合格。A型: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存栏家畜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