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重点领域> 公益救助> 内容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10月份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常价联〔2019〕2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低收入群体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发放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决定对我区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发放10月份一次性物价补贴,经开区物价补贴经费由经开区自行承担并发放。于2019年11月30日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