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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113号)和《关于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苏民事〔2018〕11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实施精准保障,提升保障水平,规范工作流程,我区转发并落实常州市民政局等八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补充意见》。
文件以细化困境儿童分类为基础,扩大困境儿童保障范围;以强化基本生活保障为重点,提升困境儿童保障力度;以规范工作程序为抓手,做好困境儿童审核审批工作;以健全保障机制为依托,强化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同时积极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发挥社会力量的独特作用,满足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实施项目推进,提升全区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