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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部门
2018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2019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19年5月9日至6月12日,区审计局对区级部门2018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区发改局、司法局、统计局、科学技术协会、残疾人联合会等5家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总体评价
(一)预算编制及调整情况
5家单位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合计7071.26万元,上年结转373.03万元,主管部门等调入预算收入560.88万元,省市专款87万元,调整追加预算1561.21万元,调出预算1561.21万元,调整后预算收入合计9463.16万元,决算收入9463.16万元;预算支出9030.74万元,决算支出9030.74万元,结余432.42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5家单位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8.51万元、公务用车支出2.93万元、因公出国支出4.29万元。
(三)非税收入情况
5家单位2018年度非税收入475.13万元,主要为房租收入。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各部门单位重视预算工作,预算和财务管理不断加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欠规范
1家单位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的情况,2家单位存在项目支出之间调剂使用的情况,1家单位存在项目之间核算串户的情况,3家单位存在超预算列支的情况。
(二)财务核算与管理不规范
3家单位存在现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2家单位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的情况,1家单位存在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情况,1家单位存在票据报销不规范、大额支出无明细清单的情况, 1家单位存在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定执行不规范的情况。
(三)国有资产管理有待规范
1家单位存在固定资产闲置情况,1家单位存在房租金收缴不及时、房租出租到期未续签合同的情况。
三、审计建议
(一)相关单位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效果。
(二)相关单位应进一步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强化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三)相关单位应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使用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各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意见,目前相关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中。
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