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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促进就业。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政策,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定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五)综合管理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综合管理来本区工作的外国专家。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转业军官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全区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参与组织实施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综合管理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贯彻落实离退休政策;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和继续教育。
(八)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拟订社会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定点单位管理和结算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九)负责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十)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组织建设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和基金监督科、政策法规科、行政服务科、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管理科、人才开发科、工资福利科、就业促进科、社会保险科、调解仲裁科。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常州市武进区劳动监察大队、常州市武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就业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中心、常州市武进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中心、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常州市武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市场。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1家,具体包括: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常州市武进区劳动监察大队、常州市武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就业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中心、常州市武进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中心、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常州市武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市场。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全区人社系统紧扣区委、区政府“五个三年行动计划突破年”的发展主题,从促进就业创业、加强社会保障、加速人才引育、推动人事改革、护航劳动关系、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改革创新,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了良好开局。
一是就业形势稳中向优
2018年,全区人社系统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深入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全力促进富民增收。全区新增就业岗位11万个,城镇新增就业2.4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81万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2229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89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80%以下。一是助企聚才战略持续深化。加强企业招聘服务力度,举办各类招聘会260余场。拓宽人企交流通道,开展年度企业用工和人才需求调查,连续第七年举办长三角(武进)校企人才交流洽谈会,积极策划就业创业促进协会活动。完善就业服务网络,依托网站、微信、报纸等媒介,线上、线下同步招聘。武进自主求职系统全面升级,区人力资源网注册企业会员超过9600家,个人会员达5.7万名,全年提供岗位总量超过12万个,日均点击量超过5万人次。二是就业惠民局面持续巩固。开发公益性岗位824个,新增大学生就业见习2202人,认定就业援助困难人员2272人,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2436万元。主动对接“去产能”职工安置企业,落实岗位培训补贴、稳岗补贴等政策。开展高校毕业生双选洽谈会,组织600余家企业提供近万个就业岗位,达成就业意向5742人。落实东西部协作扶贫政策,帮助2452名陕西籍人员和100余名新疆籍人员到武进就业。举办“鲜花属于你”-2018年就业创业先进表彰暨第六届“优秀农民工”颁奖典礼,50名优秀农民工和10家关爱农民工示范单位获得表彰。三是创业富民生态持续展现。全年扶持创业5994人,创业带动就业2.5万人,发放创业扶持资金5768万元。累计建成创业载体16家,提供孵化场地12.24万平米,入孵企业达902家。积极打造创业平台,累计建成99家省级创业型社区(村)、6家省级创业型街道(镇)。不断优化创业环境,举办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创新创业大赛,征集与推广创业项目,27个项目获评市级优秀创业项目,7个项目获评省级优秀创业项目,2个项目分获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国赛优秀奖和“创业之星”称号,1个项目获评全国优秀创新创业项目。
二是社保体系不断健全
2018年,我区围绕中央关于“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战略部署,进一步织密社会保障网。一是各类待遇稳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230元/人·月提至250元/人·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保持在750元/人·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90%和81%。一至四级工伤在原伤残津贴基础上每月增额230元以上;五至六级工伤伤残津贴上调6.5%。失业保险发放最低标准由1040元/月提至1200元/月,最高达2020元/月。生育保险全年结算9044人次,支出1.35亿元。二是各项制度日趋完善。在全市率先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缓解失能人员家庭负担。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化,557家单位转入省系统,实现常规征收和养老待遇发放。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持续深入,按病种付费标准达315种。实施降费减负政策,全年节约企业成本1.49亿元。配合卫计系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为群众提供更周到的健康服务。落实唐氏筛查政策,发放大病保险及城乡医疗救助金9000余万元。加快常武社保一体化进程,积极梳理市区差异点,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政策调整。三是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全民参保核查和社保扩面深入推进,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大保险分别净增2.35万人、1.98万人、2.21万人、2.2万人、2.21万人,城乡社会保险覆盖率达98%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3.1万人、6.1万人、49.3万人。修正药品目录7326种,新增特药16种,全国异地就医联网医院超过1万家。响应“精准扶贫”号召,为全区4000余名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缴纳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发放财政补贴。四是基金安全有力保障。创新医保监管手段,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实现定点区域全覆盖,1325家定点医药机构接入系统,9282个医生工作站和药店刷卡终端上线,全年减少不合理支出2亿元,医保支出、住院费用增幅下降7.4和5.6个百分点。深入开展企业社保实地稽核和医保违规行为稽核,严查冒名顶替、恶意骗保、重复享受及违规刷卡等行为,追回违规费用800万元。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建设年”活动,组织社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深入开展居民养老保险全国抽检专项行动、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形成高压态势。
三是人才引育成效显著
2018年,全系统围绕“人才强区”战略,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服务举措,在壮大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上持续发力。一是人才招引路径进一步拓宽。编制《2018年全区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目录》《2018年全区海内外招才引智计划》,组织“龙城英才计划” 4场推介会,110名高层次“双创”人才对接洽谈。参加“第十六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与多国专家建立合作关系。南方轴承、龙城精锻两家博士后站升级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强力电子、征图新视两家企业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誉集团和亚邦集团申请独立招收博士后资格。全区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站9家、省级博士后站17家、在站博士后32人。二是人才引育高度进一步提升。2名专家入选“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8名高层次人才、3名高技能人才入选“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名高端人才入选江苏省第十五批“六大人才高峰”项目。全区高层次人才总数增至2.1万人。三是人才服务手段进一步多元。延展政策扶持的广度和深度,出台《武进区领军型创业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武进区产业紧缺人才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打出资金扶持“组合拳”,为29名领军人才兑现创业扶持资金2220万元,为1064名高层次紧缺人才和53个项目发放人才开发资金2254万元,协调解决“拨改贷”政策中一次性还贷资金5580万元。集聚银行、创投及民资等多方资源打响“人才贷”品牌,帮助18家初创企业解决资金2570万元。在全市率先成立区级“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证点,节约企业办证时间50%以上,累计办理460批次。做好重点企业人才服务,一对一挂钩联系57家市十大产业链重点企业。搭建交流提升平台,举办外国专家及博士后迎春沙龙、天使下午茶、创业分享会等活动70余场。协办2018“资者见智”武进对接会,积极推介我区投资发展环境。四是技能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出台《武进区高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等政策,破解技能人才培育难题。举办维修电工、家政服务等职业技能培训班300余期,参加培训学员超过6万人次。全市率先试点企业新型学徒制校企合作班,83名初中毕业生进入卡尔迈耶和慕林电器两家企业定向培养。举办8场“技行武进”职业技能大赛,探索网络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全区技能劳动者总量超过30万人,每万名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达1083人。
四是人事管理更加科学
2018年,全系统立足干部队伍高质量发展要求,以素质提升为重点,以目标考核为抓手,以制度改革为依托,全面增强干事创业能力。一是人事管理严谨有序。规范人事公开招聘,招录64名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招聘491名教育、卫计系统备案制人员。推进机关人员平时考核、季度考核,全区146名机关工作人员和1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区政府记三等功(记功)奖励。参与教育系统“优才计划”,招聘优秀教师优化师资结构,扩大了“区管校聘”的成效。开展公立医院人员备案制改革,逐步放开人员编制管理束缚,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为医护人员自由执业、合理流动疏通渠道,促进医疗资源均衡分配。二是队伍素质持续加强。做好公务员法的实施及配套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举办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军转干部培训班,促进队伍能力素质提升,通过配合“双走近”、开展“月度专项工作评估”等抓手加强人岗管理。开设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计算机信息处理》和《行政事务》培训班,57人参加升级考核培训。三是福利待遇保障到位。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核绩效工资单位达29家。开展人事编制管理系统信息数据维护专项检查,提高人事管理质量。落实各类福利待遇,出台人民警察加班补贴、值勤津贴及司法特岗津贴政策,调整1273名区机关事业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组织145名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组织7860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健康体检。四是军转安置妥善完成。做好军转干部及随调家属接收安置,全年共接收安置57名军转干部、1名随调家属。持续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发放各类补贴1369万元。关心企业军转干部的精神生活和健康状况,为614名企业军转干部订阅《武进日报》,并组织参加健康体检。
五是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018年,全区人社系统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预防化解劳动关系领域各类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力保障。接受劳动者投诉举报900起,“双随机”执法检查用人单位600户,查处使用童工等严重违法行为21起,处理因群体性矛盾32起,向公安部门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1起,追讨工资等待遇1015万元。深化“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部门常态化开展治欠保支工作。落实企业失信惩戒制度,通过各类媒介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20起。二是劳企双方纠纷有力化解。受理劳动争议1809起,结案率达97.1%,调解结案1076起,调解结案率达61.3%。立案中心、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巡回法庭加强“查裁互补、裁审对接”四方联动,合力化解疑难案件40余起。全市率先实现乡镇巡回仲裁庭和调解中心全覆盖,协调各类劳资纠纷6500余起。受理工伤案件4715起,认定工伤4376起,组织劳动能力鉴定12次,受理工伤等级、护理程度鉴定等3838人次。区预防劳动争议协会培训1500余人次,驻局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咨询6000余人次。三是和谐用工环境有力构建。对全区8个行业、85家企业展开薪酬调查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查,规范企业工资增长机制。审查集体合同3592份,提高企业集体合同的签订率、规范率和履约率。开展劳动关系诊断、劳动保障网上书面审查服务,加强劳动用工信息掌握,规避企业用工风险。做好“263”专项行动中劳资矛盾预防和化解工作,确保关停并转的企业平稳过渡。成立劳动关系监测预警维权调度指挥中心,依托视频监控、专线网络、移动通讯、远程会议等,筑牢劳动风险“防火墙”。
六是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2018年,全系统以提升服务能力为核心要务,主动创新工作手段、改进工作方法,以服务的高品质和队伍的高素质赢得群众的满意度。一是人社系统效能不断提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活动、机关作风建设“啄木鸟”专项行动和“创新引领、担当提效、活力增彩”作风建设主题活动,推进“打通中梗阻、激发新动能”找差整改。深化“阳光扶贫”活动,结对嘉泽镇夏溪村、甘荡村,捐助慰问物资12万元,39户低收入农户全部脱贫。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29件,按期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实施人社窗口服务优化行动,全年人社窗口满意率达98%以上。二是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升级。社保、就业“全能经办”持续升级,33个窗口高效服务。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加快“不见面”、“见一次面”审批(服务)工作。开展“一网通办”,打通群众办事堵点问题36项,梳理拟下放行政权力事项22项和公共服务事项11项。社保卡累计制卡152.1万张,全市率先实现所有新增社保卡快速批量制卡,金融功能持续拓展。“武进人社”微信平台发布信息167篇,关注用户突破15万人。“微网厅”一期正式上线,信息查询、业务预约、个人权益单下载等功能日渐完善。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开启“人脸识别”新模式,800多名异地退管人员成功办理。30项人社业务下沉基层常规经办,年经办量超80万件。三是人社队伍素质不断强化。举办第八届中层干部创新论坛,35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70余名人事干部参加人事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全系统撰写解放思想、高质量发展等主题报告120余篇,形成重点课题调研论文42篇,多篇信息被劳动保障报、人民网、新华网等媒体录用。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孝亲敬老·扶苗帮困”等公益活动,举办“人社大讲堂”、微党课竞赛、趣味运动会、瑜伽培训班等文体活动,人社队伍精神家园不断丰富,凝聚力不断提升。
第二部分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后);
2、收入决算表(附后);
3、支出决算表(附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后);
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后);
6、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后);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后);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附后);
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后);
1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附后);
12、采购情况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8395.8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64.14万元,减少13.98%。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其中:
(一)收入总计8395.8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395.83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1364.14万元,减少13.98%。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上级补助收入,故增长0%。
3.事业收入0万元,为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事业收入,故增长0%。
4.经营收入0万元,为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经营收入,故增长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为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故增长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其他收入,故增长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为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8395.8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8.6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80.41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34.12万元,主要用于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840.97万元,减少22.2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支出减少。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105.2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65万元,增长4.6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17.7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1.77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支出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结余分配,故增长0%。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收入合计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95.8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支出合计 839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1.85万元,占71.49%;项目支出2393.98万元,占28.51%;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395.8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64.14万元,减少13.98%。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8395.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1364.14万元,减少13.98%。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36.72万元,支出决算为839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8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项目预算数与实际发生数有差异。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支出56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支出增加。
2.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考核(项)。支出55.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支出增加。
3.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12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支出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69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支出增加。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10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支出增加。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支出33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支出增加。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支出54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支出增加。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163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支出减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01.8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053.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948.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95.8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64.14万元,减少13.98%。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36.72万元,支出决算为839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8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与实际发生数有差异。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01.85万元,其中: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13.4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没有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没有公务用车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13.46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没有外事接待支出。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46万元,完成预算的65.34%,比上年决算减少2.48万元,主要原因接待人数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人数减少。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部门工作检查等,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1082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部门工作检查等。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06.67万元,完成预算的88.89%,比上年决算增加1.85万元,主要原因为会议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与实际发生数有差异。2018年度全年召开会议45个,参加会议4155人次。主要为召开社保和就业等工作会议。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33.26万元,完成预算的85.97%,比上年决算减少16.9万元,主要原因为培训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培训减少。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60个,组织培训7722人次。主要为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劳动监察、人才招聘、工资人事等政策业务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8.24万元,比2017年增加550.02万元,增长138.1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支出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力资源、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军转、外专等方面支出。
三、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指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项):指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指劳动关系和维权事务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指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指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附件: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