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6-28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武进区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武进区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
2019年武进区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根据省、市、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要求及《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生 活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重点推进大分流、有序推进细分类”的模式,加快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站点和“两网融合”体系建设,完成园林绿化垃圾和建筑垃圾收运扩面和配套体系建设,突出抓好生活垃圾分类规范化运行管理,不断提升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的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建设。2019年,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区建成区按累计完成分类设施覆盖率不低于80%的进度,农村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完成50%以上;下大力抓好已完成分类设施建设的各住宅小区、单位、行政村的垃圾分类长效管理工作。
1、城区建成区:城区建成区按累计完成分类设施覆盖率不低于80%,具体为完成69个住宅小区(其中经开区18个)、38个企事业单位(其中经开区7个)及公共场所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完成2座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采取“物联网+智能回收”模式,选择30个条件成熟的商业或安置住宅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营试点;完成城区再生资源集散中心项目建设,完成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处置提升项目建设。
2、农村(镇、开发区、街道):农村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完成50%以上,具体为完成7个集镇区(其中经开区2个)、71个行政村(其中经开区6个)垃圾分类设施建设;1个镇和1个开发区完成全域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
3、“房改亭”项目:深入推进“房改亭”项目,取缔垃圾收集房,改建垃圾分类收集亭;至年底,各镇、街道、开发区完成三年总工程量的70%。
4、建筑(装潢)垃圾处置项目:推进城乡建筑(装潢)垃圾资源化利用扩面工作,实现建筑(装潢)垃圾资源化利用收运处体系建设全覆盖,城乡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
进度要求:(1)分类设施建设和房改亭项目,2019年6月底前,完成30%分类点位的设施建设;2019年9月底前,完成80%分类点位的设施建设;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年度目标任务。(2)城区再生资源集散中心项目,6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9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3)园林绿化垃圾处置提升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10月底前完成项目提升。(4)其他垃圾治理工作贯穿全年,12月底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分类制度和引导机制
1、完善分类制度。坚持以《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为法律依据,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及标准;制订出台2019年全区垃圾分类和治理的考核办法;明确2017-2018年已进行分类的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行政村长效管理考评办法和制度;建立垃圾分类责任人公示、分类责任人考核制度、定期通报等制度,提升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2、完善引导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镇、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精神文明创建项目的评选内容,纳入物业管理年度考核内容,坚持把垃圾分类与物业管理项目的创优达标等考评挂钩。继续落实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先行制度,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农村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纳入全区城镇长效综合管理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考核体系。
(二)开展垃圾治理综合整治
1、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坚持“垃圾分类倒逼环境整治,环境整治促进垃圾分类”,抓好住宅小区、行政村、集镇区、主次道路和农贸市场的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做到垃圾分类工作与环境长效管理以及示范道路(小区、市场)和“美丽乡村”创建有机结合。行政村、自然村庄环境整治,突出村民居住区域周边、房前屋后、建筑立面、道路两侧、田间地头等方面整治,做到建筑立面粉饰、道路硬化、绿化种植、日常保洁五个到位。
2、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城管部门协同农业、市场管理、环保、公安等部门开展定期不定期整治,指导餐饮企业按“干湿分离”要求,解决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强化餐厨废弃物收运的管理、执法工作,重点针对非法收运、随意倾倒、餐厨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等影响环境的行为进行打击,切实保障餐厨废弃物前端收运工作有序运行。
3、开展垃圾临时堆放点整治。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和整治工作要求,积极消化、整治存量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做到排查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对于短期内不能消除的乡镇临时堆放点,要按照相关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落实专人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过渡期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三)推进城乡垃圾分类扩面
1、规范分类设施建设。9月底前,69个住宅小区、38个企事业单位、7个集镇区、71个行政村,按照垃圾分类目录及标准,基本完成垃圾分类亭建设;严格按要求配备分类投放设施和分类收运车辆,分类收运车辆以小型电动车为主,车辆密闭且喷印分类标志;对于新改扩的住宅工程,各级环卫部门在办理环卫手续时,应重点验收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情况,符合要求后方可办理环卫交接手续。
2、加快有机易腐垃圾处理站建设。城区重点在农贸市场开展有机易腐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按照“区域统筹,因地制宜,就地生态处置”原则,统筹建设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处置规模与有机易腐垃圾日产生量相匹配。农村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单位,以建设小型处理站为主;鼓励以镇(街道)为单位,建设有机易腐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全域垃圾分类的镇(街道)可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建设有机易腐垃圾集中处理设施(规模不低于3吨)。各有机易腐垃圾处理站于10月底前完成。
(四)强化日常管理工作
1、抓好已建成垃圾分类点位的规范运行。从今年起,各单位要把工作重心从抓好分类设施建设,向规范化运行管理转变,对照《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落实垃圾分类制度,压实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方式,强化监督考评和执法保障,严格落实分类收运,杜绝混投、混收、混运,切实巩固垃圾分类成果。
2、抓好已投运分类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已建成的大件垃圾、农村易腐烂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分类设施的运行管理,认真做好分类收集容器、分类宣传栏、分类收运车等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分类设施规范运行。
3、抓好分类垃圾收运专项处置。公开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临时收集点、集中处置点和联系方式;同时持续做好有害垃圾的专项收集、暂存、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台账记录和报备管理计划;建立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站点与“两网融合”体系建设,努力促进全区垃圾分类成效。
(五)创新垃圾分类模式
坚持以创新为动力,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的新方式、新方法,着力提升垃圾分类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分类模式。
1、培育一批垃圾分类有实效的住宅小区。在全区范围内选取一定比例的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通过创新生活垃圾投放、收集等方式,同时配备分类指导员、督导员等,定时定点对居民进行分类指导等举措,逐步提升小区居民的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
2、充分运用“物联网+智能设施”等信息化技术,鼓励政府、物业公司与市场相合作的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的各个环节,增强居民源头分类意识,提高垃圾分类工作质量。
(六)加快处置终端和收运体系建设
1、加快城区再生资源集散中心建设。由高新区北区牵头,引进社会资本,筹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集散中心,主要承接城区建成区内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所产生的各类可回收物资。项目于6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9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10月份试运行。
2、提升园林绿化垃圾处置能力。由先行集团牵头,加快江苏恒诺园林有限公司园林绿化垃圾处置项目的改造提升,年处置园林绿化垃圾1万吨,并以该项目为中心,通过镇(开发区、街道)建立临时收集站、实施集中收运的办法,完善我区园林绿化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运行体系。项目5月份完成前期工作,12月份建成试运行,接受省年终验收。
3、优化建筑(装潢)垃圾处置体系。由区城管局牵头,年内完成对老小区收集点进行规范,更新编号,建立“一点一档”资料;对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收集点进行提升,推广“箱体式”收集,防治扬尘污染;对建筑(装潢)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六统一、两必须”管理,提高密闭标准,实现建筑垃圾定时间、定线路运输和定地点规范处置;强化对处置终端指导和监管,落实防尘抑尘措施,提高资源化处置效率;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完善建筑(装潢)垃圾“镇收运、区处置”的全区域、全覆盖的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实现城乡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
4、完善垃圾分类的收运处体系建设。7月底前,以镇(开发区,街道)为单位,完善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有害垃圾临时收集点建设;8月底前,按区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站点网点建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有害垃圾由行政村(社区)或住宅小区负责收集,镇(开发区、街道)负责集中储存转运,由区统一集中处置;农村和农贸市场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就地生态处置;其他垃圾由区城管局统一调运至焚烧厂或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各镇(开发区、街道)要配备垃圾分类收运车辆,张贴分类标识,实施分类收运。全面淘汰其它垃圾敞开式收运车辆,推广使用机械化、压缩式收运设备,解决垃圾收集、压缩、转运过程中的跑、冒、漏等问题。
(七)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与指导
1、营造垃圾分类工作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类媒体,扩大垃圾分类公益宣传面;按照“到单元、入楼道、进家庭”的宣传目标,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垃圾分类宣传的各种方式,扩大垃圾分类知晓率和覆盖面。针对学校、医院、银行、机关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车站、公共场所、小区、村庄等不同区域的不同群体,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的宣传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着力培育典型,引领垃圾分类新时尚。
2、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深入推行“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活动,各单位充分依托共青团、妇联、社会志愿者,广泛开展以知识宣讲、现场观摩、知识竞赛为主要内容的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切实提高公众参与度。重点在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分类知识普及教育,通过将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有关教育活动等多种形式,深化学生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培育学生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从而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
3、加大分类指导和培训力度。各单位要建立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原则上住宅小区每200户居民至少配备1名分类指导员,每个自然村(涉农)至少配备1名分类指导员;结合贯彻落实《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垃圾分类分级培训机制,区负责行业主管部门、镇(街道、开发区)指导员培训;镇(开发区、街道)负责村(社区)、物业公司、楼道(自然村)指导员培训,重点突出分类知识、入户对接以及业务操作等内容;村(社区)负责村民小组、垃圾分拣、分类收运等工作人员培训,确保各级垃圾分类工作人员做到应知应会。
四、部门职责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牵头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区精神文明创建考核内容。
区发改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循环经济发展等规划,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有关项目的立项核准、备案或者审批工作。
区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条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计划和落实措施;督促全区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实践活动。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垃圾分类管理的经费保障工作。
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用地保障工作;负责在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的有关内容,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将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管企业考核体系;协助推进园林绿化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区城管局: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分类投放设施建设标准;负责城区大件垃圾分拣站、有害垃圾临时收集站日常运行。
区商务局:负责推进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建设,统计汇总全区各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数量;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限塑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化开发和利用。
区卫健局:根据《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条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计划和落实措施;督促指导全区医院及相关医疗机构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研究出台相关政策,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少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切实减少一次性产品使用,从源头上鼓励垃圾减量。
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市场准入登记工作,并提供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相关信息清单。
武进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有害垃圾处置单位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有害垃圾的收集、暂存及处置管理工作。
区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根据《关于推进江苏省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苏事管〔2017〕93号)文件精神,组织全区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计划目标推进,强化考核指导,确保工作落实。
中国人民银行武进支行:根据条线行业特点,制定本条线工作方案,明确本条线年度垃圾分类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和落实措施;负责协调指导相关银行网点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工作。
团区委:定期组织基层团委、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专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区妇联:定期组织基层妇联开展垃圾分类专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各镇(街道、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及资金保障工作,督促居(村)民委员会、物业和相关单位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管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序开展。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台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有序推进实施,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镇、开发区、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制定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分类实施方案于4月底报城管局263办),负责督查指导社区(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培训、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建立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台账。
(二)完善工作机制
为全面动态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建立半月报表制度,及时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数据;建立月报告制度,各单位要按照省市牵头部门的要求,在每月5日前完成相关信息报送;建立半年度、年度总结制度,各单位及时总结工作进展,并在6月10日、12月20日前将半年度、年度工作总结报送至区城管局263办。
(三)落实资金保障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按照区、镇两级事权划分,由区、镇两级财政予以安排和保障。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垃圾分类的设施配置、体系建设、宣教培训、市场化运作试点等,确保分类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强化考核监督
1、组织专项考核。出台考核办法,通过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过程考核与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进情况、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等方面开展考核,督促目标任务的推进,考核结果列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成绩。
2、开展长效考评。将已完成的垃圾分类小区纳入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体系,区城管局将围绕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日常管理和分类效果对各单位开展长效考核,考评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长效管理考核成绩。
3、实施年度点评。召开年度垃圾分类工作点评会议,根据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结合省、市考核结果,系统点评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完成情况,对于综合表现优秀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执行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五)贯彻法律实施
为保障《常州市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落到实处,各单位应尽快开展学习培训,建立生活垃圾监督管理机制,适时对本单位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小区、单位、村庄开展联合整治执法,坚持惩罚激励并举,积极引导、督促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