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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部署以来,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积极与区安监局、公安局、城管局、消防大队等区禁放办成员单位,协同对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点开展检查。1月24日至30日,区市场监管局共协同检查15次,实地检查各乡镇零售点、存储仓库50余处,发现问题7处,责令限期整改。
期间,区市场监管局重点围绕烟花爆竹经营主体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检查,并重点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查处生产经营领域的伪劣、“三无”产品,通过打击流通领域的不合格产品、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广告等行为,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
区市场监管局还深入开展了宣传发动,号召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区级机关党员干部烟花爆竹禁放承诺书》,重点做好对新办企业、商户的禁放宣传教育,共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600余份,利用辖区自有电子显示屏9块,配合新闻媒体宣传报道2次,确保做到全覆盖、无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