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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接受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立法后评估调研
发布日期: 2019-06-28    来源: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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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教育立法质量,更好推动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省人大部署要求,省教育厅委托南师大法学院开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立法后评估。6月24-25日,省评估组一行6人来武进区调研,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周炜处长、区教育督委办副主任王荀慧陪同参加。

调研期间,省评估组召开了市区两级教育部门座谈会,走进潘家小学、潘家初中、湖塘桥初中、武进区实验小学等学校,察看校容校貌、查阅台账资料、召开教师座谈会、进行师生、家长问卷调查,认真了解自2010年《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实施以来武进区义务教育的主要进展,推进义务教育发展的主要举措和经验,广泛听取了相关科室负责人、校长和教师等对《办法》实施的基本评价和促进江苏省义务教育进一步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

区管校聘的武进办法、教育集团的组建和快速发展、灵动的校园文化和课程都给评估组留下深刻的印象。本次调研为《办法》的实施和修订提供了丰富的一线资料,为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了决策依据。(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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