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征迁资料不仅是依法开展房屋征迁过程的重要基础资料,也是今后办理安置房权证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征迁资料收集归档,贯彻落实好《武进区征迁安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武征办发〔2014〕12号)文件精神,请各镇(街道)征补中心做好征迁资料归档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
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资料归档工作,指定专人对中介公司移交的征迁项目资料逐一进行梳理、验收,按要求进行归档保管。
二、明确要求,确保资料齐整
1.2018年新开工项目按照档案管理办法中的收集归档内容和签约结束三个月内移交到实施主体的时间节点要求,在2018年底前做好房屋征迁安置档案资料的及时移交和保管工作,确保房屋征迁安置档案的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
2.2018年前的项目,特别是2014年前的征迁项目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缺失材料,更须加以重视,主动与征迁中介公司对接,做好征迁项目资料的梳理,对缺失的资料该补办的及时找经办人、相关部门做好完善工作,确保资料内容的齐全、完整。
三、上下联动,做好资料归档验收
各镇(街道)征补中心应按照安置房权证办理要求,做好自查工作,确保每户档案逐一进行验收,防止内容不全,资料缺失。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协调中介机构、相关部门,积极做好资料完善工作,确保今后安置房权证办理得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