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建设,根据《区政府、区人武部2018征兵命令》,现下达我镇2018年征兵命令。
一、征集任务
我镇2018年征集新兵36人,其中包括区控1名。
二、征集对象
本镇常住户口的适龄未婚青年。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入伍青年的户口界定,以2003年7月1日之前为界线。
三、征集条件
(一)文化条件
今年征集的主要对象为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和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高职(专科)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9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参加今年高考有分数可查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今年所有兵员全面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实行网上报名,全程公开、择优入选。
(二)年龄条件
2018年年满18周岁,大专毕业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可放宽至24周岁。按照上级政策规定,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2018年应届高中(含职高、技校、中专)毕业的青年入伍。
(三)政治条件
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体格条件
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2008年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和国家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参动〔2008〕109号)、2015年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体检标准的通知》(国政〔2015〕9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常住户口必须在我镇范围内方可报名应征(由于考学而户口迁出的也在此范围内)。应征青年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后,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时间统一填写为2018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
五、征集时间
2018年7月31日前进行宣传发动、目测初审、确定送检对象、做好体检和政审准备,8月1日到区征兵体检站(区职工活动中心)进行身体复检,8月2日至9月5日前完成政审、定兵,9月5日开始起运新兵,9月20日前运送完毕。2018年10月31日前搞好征兵工作总结。
六、征集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成立2018年度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由樊烨镇长任组长,孙震文副书记、陈坚强部长任副组长,镇组织、宣传、经管、监察室、交管、财政分局、民政、派出所、工会、团委、妇联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武装部(联系电话:86569662),武装部副部长薛忠明担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单位要把征兵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相应成立2018年度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保证征兵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明确1名分管领导负责,切实做好今年征兵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征兵工作,尽量多征集文化程度高的优秀青年入伍,切实把好兵员质量关,确保圆满完成今年新兵征集任务。
(三)深入宣传。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征兵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适龄公民依法服兵役的自觉性。
(四)严格纪律。各单位、各部门要坚决执行征兵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坚持依法征兵、廉洁征兵,讲政治、讲原则、顾大局,坚决杜绝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决不允许随意改变条件和降低标准,坚决杜绝政治及身体责任退兵。严密组织新兵输送,确保新兵输送准时、安全、无事故。
(五)落实政策。严格执行《常州市武进区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暂行规定》。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征兵工作,进一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抓好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确保优待金按标准发放。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