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前黄中心小学:
你单位拟上报的专用教学楼新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建议书已经区发改局批复(武发改复〔2017〕226号),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用地拟选址位于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项目选址符合武进区前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按照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和拟订的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申请用地规模0.0918公顷,基本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在初步设计阶段,应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应开垦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或由用地单位按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并纳入工程总投资概(预)算中。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自然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常州市武进区前黄中心小学专用教学楼新建工程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有效期三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