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和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组织实施好全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全面调查全镇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全镇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镇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完善全镇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科学制定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
1.普查对象:在全镇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2.普查范围:具体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3.普查内容: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4.普查时间: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和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全镇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切实提高认识,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扎实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牛塘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与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科,具体负责普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
2.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宣传办要协助做好普查的宣传发动工作;财政分局要做好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工作;市场监管分局、税务部门要协助做好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普查工作;民政科要协助做好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的普查工作;建管所要协助做好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的普查工作。镇政府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能,密切配合做好普查工作。掌握普查对象有关普查资料的各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的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镇普查办公室要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报镇普查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3.坚持依法普查。全镇从事经济普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规定,依法规范开展普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数据信息和资料,要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对普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承担泄密责任。
4.把握重点环节。各级普查机构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抓好普查宣传动员、单位清查、普查登记、质量控制、资料开发等工作。要抓好普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的选聘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配合做好普查工作,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普查工作经验的同志参加普查日常工作,把文化素质高、熟悉当地情况、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责任意识强、善于沟通、热爱普查工作的人员选调(聘)到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中,建立健全普查单位普查员制度,确保每个单位均有普查员负责落实和指导具体普查工作。要严格质量控制,层层落实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完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普查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确保数据质量。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深入解读统计法律法规,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充分开发和应用经济普查资料,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积极发挥经济普查在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部门行政管理、发展规划编制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