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
现将《牛塘镇2018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牛塘镇2018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区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成天常蓝、地常绿、水常清的美丽牛塘,全面提升镇生态环境质量,特制订牛塘镇2018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
二、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围绕“263”专项行动各重点工程,具体量化考核标准见附件1、附件2。
三、考核办法
镇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具体执行工作。
考核采取年度百分制,根据各项目标完成进度得分,设有扣分项,扣分不设限。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对在“263”专项行动中攻坚克难、推动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及按要求完成镇生态文明办公室安排的临时应急工作任务的,在年度总分值基础上给予适当加分。
各村(社区)每月依照《2018年牛塘镇村(社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细则》完成自评打分,镇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各村(社区)考核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后报镇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考核结果经镇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镇相关职能部门的年终考核由镇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年度工作量、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定。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镇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年度生态文明工作进行评先评优,本年度生态文明目标考核得分将换算成镇党委政府对村(涉农社区)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生态文明项的得分。
五、考核要求
1、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各自的目标任务,及早制定计划,分解落实,确保圆满完成。
2、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年度目标任务没有完成的,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对生态文明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被“一票否决”的各村、各相关部门取消镇各类综合先进评比资格。
本实施意见自2018年1月1日起试行。
六、其他
本考核意见由镇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