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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简报
索 引 号: 014134245/2018-0004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局  
产生日期: 2018-01-23 发布日期: 2018-01-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年度回顾行政审批深化改革开创新局面2017年,是武进区行政审批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行政审批局的开创之年,按照“两促三优三提升”的要求,武进区实现了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的历史性变革。通过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审批流程,促进公共服务效能提升。9月15日行政审批局成立以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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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
 

◎年度回顾

行政审批深化改革开创新局面

2017年,是武进区行政审批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行政审批局的开创之年,按照“两促三优三提升”的要求,武进区实现了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的历史性变革。通过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审批流程,促进公共服务效能提升。9月15日行政审批局成立以来至年底,共办结市场准入项目22122件,办结投资建设审批事项884件。全年,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累计办件200756件,其中即办件和承诺件的即办率或提前办结率均为100%;工业用地联合验收43件,现场勘查完成241件。

一项改革顺利到位

6月26日,全区召开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动员大会,拉开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审批制度改革及组建行政审批局的帷幕。行政审批局筹建组快速行动,细化目标任务、倒排工作计划,全力推进行政审批局筹建工作。以省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事项目录为标准,先后与27个相关部门的拟集中审批事项逐一进行对接,对事项审批办理时限、中介机构、收费情况、业务信息系统、人员配备等进行全面摸底,梳理出可集中审批行政许可权156项,制定分两批划转计划。。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模拟推演、人员划转、工作交接、三定方案起草等各项工作。9月15日,行政审批局正式挂牌运行,涉及投资建设和市场进入的56个可集中审批事项划转到位。接着按“应进尽进”原则,进一步将事关民生的100项社会事业审批事项于11月底前划转到行政审批局集中办理,比原定计划提前一个月。

行政审批局成立后,甘当“店小二”,以办事不求人为理念,企业满意群众高兴为目标,服务走在前,在审批环节最少、材料最简、时限最短上下功夫,全力打造相约中心、满意温馨的服务品牌。行政审批局在磨合中创新,在创新中提升,划转审批项目运行平稳开局良好,逐步形成“六个一”(即“一枚印章”审批、“一个窗口”受理、“一张网络”服务、“一套机制”联动、“一支队伍”踏勘、“一个号码”对外)的工作新格局。区委书记史志军到行政审批局进行调研时评价,“行政审批局划转后运行效果明显,群众、企业都反映很好”。

两大目标实现跨越

一是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全覆盖目标。通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入网入库工作。全区42个部门已在省“一张网”上入库行政权力5362项,达到行政权力事项在“一张网”中“应进尽进”的要求。在“一张网”建设中,加快“三合一”阳光行权平台功能提升和部门自建专网政务系统对接,全方位扩大在线办理的事项范围,促进政务服务与“一张网”融合,实现线上线下办理一体化,在线办事率达100%。通过梳理“一张网”建设相关清单,拓展网上“不见面审批”业务,年内全区完成“不见面审批”事项1406项,占比95.06%,超过省政府占比80%的目标。通过加强平台数据对接等基础性工作。推动有关部门自建审批系统数据与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技术架构和数据接口对接,实现申报、办理、反馈、投诉、评价、监督等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切实做到“一张网络管服务”。通过加强对“一张网”服务的推介宣传。全区共下载省政务网APP45694次、注册24788户、认证16015户,扩大了“互联网+政务服务”正能量传播的深度和广度。并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宣传推广本区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上的建设进程和特色亮点工作。

二是投资建设和市场准入两大领域事项审批时限实现“2345”目标。在投资建设方面,完善建设项目“五联合一”简化联审联办机制,推行项目预审+代办融合服务,实行容缺受理,促进重大项目审批提速增效。先后编制工业、房地产、交通、水利等六大类建设工程审批优化服务套餐,使一般核准类工业建设项目环节由19个缩减为12个,材料由126份减少到61份,办理时间由60个缩短为42个工作日。在市场准入方面,推行企业名称登记网上自助核准,合并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备案)程序,实施并联审批,确保新开办企业在2个工作日完成审批事项。对于行业证照联办工作,制定了8项审批套餐,群众只要提出开办行业申请,就可以享受一次性全流程服务。

三项服务惠及民众

一是围绕“重点项目提升年”主题,做好全区重大项目前期审批服务。依托区、镇(开发区)两级区重点项目代办服务体系,上下联动,共同推进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建立《绿色通道企业名单》,对区引进的重点培育对象、拟作股改企业、挂省名以上企业、组建集团企业的相关项目提供预约服务、专人服务、优先服务、跟踪回访服务和双向联络服务。年内,全区共组建集团5家,新增冠省名企业809户、冠国名企业12户,股改企业15户。有关服务窗口编制业务审批手册和便民服务指南,并设立“工业45专窗”、“多评合一专窗”,变坐等审批为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以“小窗口”彰显为民服务宗旨。

二是建立“12345”公共服务武进承接平台。根据省政府整合“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总体要求和常州市筹建市级热线平台的决策部署,设计筹建常州市武进区“12345”政府公共服务承接平台。平台集受理、服务、督办、考核为一体,上下联动,分级负责,达到“四统一”,及时落实上级平台派发工单的承接、转发和督办任务。9月1日起,武进统一使用市级“12345”一体化软件系统。为使各项承接事项落实到位,区建立承办事项联席会议制度和管理考核制度。9月1日启用常州市12345一体化软件系统以来(至12月25日),承办市平台派发工单2568件,办结2497件,其中及时办结数2312件,及时办结率90.03 %,整体接通率达100%,在线服务满意率 99.31 %。

三是升级打造“智慧”审批大厅。本着节约高效原则,对智能化设备进行升级,为办事群众提供服务事项查询机、样表机、无声叫号、电子评价等服务。同时,对服务大厅布局及科室设置等进行调整,优化形象设计,公开服务承诺,完善标识标牌,加强窗口标准化建设,实施“5s”现场管理,着力打造智慧型、规范化的政务服务综合平台。

四项机制保障运作

一是重塑审批工作机制。推行审批事项标准化:对划转事项审批程序再梳理,建立申报材料、办理环节、现场勘查等审批要素标准化清单,并在江苏政务服务“一张网”公布,以标准化促进行政许可规范化。推行审批层级简约化:采取“申报受理+审核决定”的两级审批模式,压缩审批层级,精简审批要件,压缩审批时限。推行审批服务高效化:实行融合办理“一窗式”,材料共享“一套清”,现场勘查“一趟化”。推行审批改革集成化:围绕投资建设和市场准入两大领域事项审批“2345”目标,发挥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后带来优势,从各个环节挖掘潜力,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环节、材料、时间等方面压缩四分之一以上。

二是理顺审批收费机制。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方便群众的原则,行政审批局与编办、法制办、财政局、城管局、住建局等原收费部门互动,梳理原有的行政审批收费项目,重新明确收费主体和收费方式,确定3项行政事业性审批收费转由区行政审批局执收,另有6项需要在行政审批环节收取的规费,由原执收部门委托行政审批局代收。

三是探索审批监管机制。为解决审批与监管脱节问题,行政审批局积极探索科审批监管互动体系,明确审批与监管责任边界。同时,建立统一审批管理互动信息平台,使审批信息双向同步推送,确保审批、监管信息无缝对接,有痕联动。

四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横向加强与区相关部门对接,先后与区水利局、民防局、住建局、环保局等部门多次进行业务沟通与经验交流,依托业务主管部门的专业、人员、资源等方面优势,重点解决审批过程中的难点盲点。纵向主动与市相关部门的对接,多次和市编办、住建局、规划局、消防支队等部门沟通联系,寻求市级部门在优化审批流程、对接系统平台等方面的指导和支持。

阳光交易规范高效再创新佳绩

2017年,国家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改革创新的文件。交易中心认真学习贯彻新文件精神,组织人员积极参加省、市相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班,确保把新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融会贯通。年内(截至12月25日,下同),交易中心共完成工程类、政府采购类、产权交易类项目1418项,交易金额98.93亿元,节约资金14.56亿元,资金节约率14.91%;共完成基本药物、中药饮片、医用耗材采购3204批次,交易金额共计2.69亿元。

全力推动中心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省全面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交易中心研究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区镇、部门分管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帮助各建设单位按照整治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参加市专项整治办的互查工作,对全区政府投资工程进行拉网式的核查,确保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做出成效。二是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新型项目。年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范围不断拓展,传统的公共服务随之转轨变型,给政府采购工作带来新课题。中心先后承接城区棚户区改造融投资及配套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城乡建设规划和专业技术服务等新的服务类项目。对此,交易中心打破常规、创新思路,提升专业的服务能力,为各类新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招投标保驾护航。

靠前服务重点项目

一是全力服务经开区项目。年内,作为市、区重点板块的经开区持续上马道路、水利和房建等重点项目,交易中心采取“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方式,与经开区相关单位对接,详细了解项目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全力服务冬春水利项目。2016年12月11日,区召开今冬明春重点水利项目招标工作会议,对此,交易中心及时研究工作方案,组织好水利工程项目报名、开标、评标等各环节工作,全力以赴打赢主要水利工程招标攻坚战。三是全力服务民生项目。年内,陆续有新建学校、医院和落实江苏省环保治理“263”行动计划的设备进场采购,交易中心创新工作方法,灵活选用采购方式,规范高效做好民生类项目的采购工作。交易中心还顺利完成区2881个公共停车泊位经营权转让项目,总成交价为442万元,最高溢价率达57.62%。

创新优化交易流程

一是简化交易流程。精简报名程序,减少政府采购项目报名收取资料,报名阶段仅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和授权委托书等基本材料。与住建局衔接,进一步优化简化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直接发包流程。二是优化重大项目会办制度。调整会办项目的起点金额,放开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项目的会办要求,缩短项目审核时间。三是明确国有企业政府采购范围。从采购主体、资金来源、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以及采购标的等四个方面确定区属国有企业的采购范畴,对集中采购或分散采购项目范围予以界定。

通力协作过程监管

一是实行交易情况通报制度。按月按季度对全区、镇(开发区)交易情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和中介服务机构承接区中心项目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将信息分别反馈给各镇(开发区),加强区、镇(开发区)交易平台间的上下联动。二是推进标准化建设。对各类项目的交易流程和操作程序进行梳理,相继完成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范本、资格预审公告、预审文件范本、公开招标标准化业务操作流程、公开招标开评标流程等。三是开展标后履约监管。先后开展三次医药采购标后管理工作,对全区28个公办医疗卫生机构及17家供应商开展日常检查工作,促使医药采购招投标工作由事中监督向事后监管延伸。四是加强对交易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联合相关主管部门重点整治提供虚假业绩材料、串标围标、不履行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

◎服务采风

相对集中审批事项提前划转到位,运行正常

今年以来,政务办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为着力点,组建行政审批局,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相对集中办理。按“应进尽进”原则,除因保密原因及场地限制、不便于群众办事的部分事项外,共计24个部门156个行政审批事项分两批划转到行政审批局集中办理,第一批涉及市场准入、投资建设两大领域11个部门56项审批事项(含上级授权10项和委托5项)于9月中旬全部划转到位,国土、规划、消防3家涉建垂直管理部门按“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整体科室进驻。第一批市场准入和投资领域审批事项及人员划转后,10月30日,区委书记史志军到行政审批局进行调研,指出,行政审批局划转后运行效果明显,群众、企业都反映很好,要加快推进第二批人员事项划转工作。根据史书记的意见,审批局与编办、组织人事部门协商,将原定于年底的划转的第二批涉及社会事业和综合审批两个领域许可事项划提前到11月底完成。

审批局成立以来,全局上下勇于担当,以优化流程为抓手,队员建设为支撑,推行审批事项标准化、审批层级简约化、审批服务智能化,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由机械整合转向深度融合,形成“一个窗口管受理、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勘查、一套机制管联动,一张网络管服务、一个号码解难题”的“六个一”工作新常态,打造“相约中心、满意温馨”的服务品牌。自9月15日审批局成立以来,运行平稳、赢得了社会肯定和群众认可。

区政务办承担省公共资源交易调研课题获好评

12月1日,省政务办在镇江市举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调研课题揭题交流会,全省有13个单位共14个课题揭题交流,其中县区级单位3个。武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作《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的实践与思考》课题的大会交流,这是常州市唯一的承担课题,交流获得专家和上级领导的好评。会后,本课题在短期内进一步修改后交省统一汇编。

今年七月下旬,武进区政务办申请省政务办调研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研究的调研课题并获批准,随后成立课题研究组,赵英为具体负责人。近年来,建立统一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改革地区越来越多,但由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总体上仍处于发展初期,各地运行和监督管理模式各不相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和监督职责不清,监管缺位、越位和错位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问题制约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2012年初,武进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在5年多的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既取得显著实效,又积累了较为深刻的认识,连续多年发表体会文章,并汇编《阳光论坛》。应该说,我区承担省的课题有着较好的实践和理论底蕴。这次,武进区承担省级课题,既是一次自我挑战,也是抛砖引玉进借鉴其他地区做法的契机,同时为全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实践依据。

武进区首个EPC工程项目招标成功

12月19日,嘉泽花海大道医疗用房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开标结束,这是区交易中心顺利完成的首个EPC招标项目,标志着武进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取得新突破。

EPC项目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2003年2月13日,建设部颁布[2003]30号《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明确将EPC总承包模式作为一种主要的工程总承包模式予以政策推广。在EPC项目招投标突破了一般意义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为此,交易中心业务人员借鉴成功经验,并与招标方深入沟通,精细设置招标方案,使得招投标工作顺利完成。

◎案例分享

环卫项目标书能否设置不可竞争费的测算?

【案例概述】

某一街道卫生作业服务项目,涉及区域内道路、街巷、果壳箱、垃圾房、公共厕所、金属栏杆维修等公共区域的清扫(洗)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服务,服务期限为3年,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为保证项目质量,招标文件中规定了实施此项目的最低人数要求:一标段33人、二标段30人,在此人员配备基础上进行了不可竞争费的测算,并规定了最低标准,低于此标准按无效标处理。

项目中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按该市市区执行省定一类标准1630元/人?月,“五金”按789.7元/人?月测算,高温费800元/人?年,投标报价中税金部分一律按(营业税=营业额×5%;城建税=营业税×7%;教育附加=营业税×4%;所得税=利润×25%)标准测算。投标截止时间前共有10余家单位报名,竞争十分充分,唱标结束后,其中有五家报价底的单位其报价仅是小数点后的差异。对此,评标委员会通过激烈讨论形成书面意见,认为投标单位只是在计算步骤及四舍五入的过程中有所差别,才形成了报价的微小差异,认定五家报价底的单位都是最低报价,由投标单位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

【案例分析】

在以往的服务类项目招标中曾经出现过恶意低价中标的情况,投标单位低价中标,之后提供低质量的服务,项目无法正常实施。所以,在环卫保洁这一竞争非常激烈的服务行业招标中引入不可竞争费的测算,将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政策规定的高温费标准、税金税率作为项目的不可竞争费,低于测算价格的投标作为无效标处理。这样设置目的是防止恶意低价中标的情况发生

一般情况的环卫保洁项目招标通常采用综合评分法,而本次采用的是最低评标价法,竞争十分激烈,五家单位同时报出了最低报价,而由于计算方法的不同导致小数点后的数值有所偏差,经评委认定同为最低价,也是本着事实原则,给这些同为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同等的机会,但导致未中标单位的质疑投诉。

【案例启发】

一是,在不可竞争费设置方面应该更为谨慎,各项费用标准、税率应该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同步更新,对于不可竞争费的公布可以尝试直接公布测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总数值(不单公布费用标准及税率),避免再次出现该项目卫生作业服务项目投标过程中出现的情况。

二是,应从服务期内人员配备数量、服务内容变更等角度积极思考投标单位投标价格越来越低的深层次原因,防止出现低价中标、低质量履约及低价中标再通过增加服务内容赚回差价的现象发生。

(注:作者曹 毅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本文发布于2017-08-09 《政府采购信息报》,转载略有修改)

一起评委评审误判引起的思考

【案例概述】

某局办公大厦10KV变电所设备采购项目在当地集中采购机构开评标。在评标过程中,A公司在标书中提供了无功补偿装置DVS设备。采购方代表当场提出异议,认为采购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指出需要采购无功补偿装置SVG设备,A公司不能满足采购方的采购需求。评标委员会通过查看招标文件和A公司的标书,一致认为A公司所投的设备型号虽不是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但完全能满足采购方的采购需求,因此确认A公司为中标候选人。

在中标结果公布当天,参与此次项目投标的B公司就A公司所投的无功补偿装置DVS设备提出了质疑,认为A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无功补偿装置SVG设备。

面对专业问题的质疑,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原评标专家进行复审,同时邀请行业专家参与。经过评标专家经认真论证后,确实发现中标候选人A公司所投产品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差,并作了无效标处理。

【 案例分析】

这起案例非常值得我们思考,而且这种情形在实践中也常有发生。所以从这起案例中,我们必须探究评审专家出现第一次评标错误的原因究竟出在哪儿?

一是评审专家数量不足、专业性不强。从全国各地各级评审专家库的情况看,普遍存在专家不足的现象。有的地方为了保证评审工作正常进行,降低专家资格要求、放宽准入门槛。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一些较小城市中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人还是不能满足专家库建设的要求。此外,各个行业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专业知识更新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对评审专家综合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一些评审专家在原有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没能及时提升自己,由此导致了在评标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

二是评审专家主观随意性强、责任心不够。评审工作是一项细致的工作,资质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工作都需要专家客观、公正、严谨地进行。可一些专家在评审时走马观花、避实就虚,不深入对投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部分进行详细评审,主观随意性极大,这很容易产生评审错误,对整个项目造成不利影响。

三是评审时间较短。从实际工作来看,除个别大型项目外,绝大多数采购项目评审时间不超过半天。在短短的时间内,评审专家要做到熟悉招标文件,认真阅读、比较和评价每一家供应商的每一页文件内容,将其专业知识和经验充分运用到评审中,几乎难以实现。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工作,专家“一目十行”、“走马观花”的情况不可避免。

(注:本文发布于2017-08-09《政府采购信息报》,转载时略有修改,作者路 涛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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