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党组成员分工如下:
张琪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效能督查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
聂亚玉同志负责政策法规、政务服务工作,协管办公室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政务服务管理科)、政务服务中心,协管办公室(效能督查科)。
王芳同志负责投资建设审批、综合审批工作,分管投资建设审批科、综合审批科和现场勘查科。
赵匡吉同志负责市场准入审批、社会事务审批工作以及便民服务相关工作,分管市场准入审批科、社会事业审批科和12345平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