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发〔2017〕188号)和市编委《关于同意设置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的批复》(常编〔2017〕4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设立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常州市武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由区政府派出机构调整为在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挂牌。
一、划入职责
(一)将区编办和区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安监局、民防局、体育局19个政府工作部门及档案局所承担的行政审批职责划转到行政审批局,由行政审批局依法履行相关行政审批职责。
(二)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职责划入区行政审批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并负责协调规范、创新优化行政审批工作。
(三)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和进驻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工作。
(六)承担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行政审批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效能督查科)
负责局机关文秘、党群、组织、宣传、人事、财务、后勤、接待、保密及文书档案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内部管理制度的拟订和督促落实;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收费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负责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的处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政务服务管理科)
负责行政审批政策法规的宣传、推动和实施工作;负责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对行政许可及相关行政权力的审核和上报备案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审批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规范性文件、审批程序和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做好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三)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
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指导、协调与监管;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对各部门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工作进行监管考核;负责专家评委库、供应商库等诚信库建设管理;对交易主体进行诚信考核管理;协助开展标后履约考核工作;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公共资源交易的举报、投诉;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等工作。
(四)市场准入审批科
承担市场准入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办理市场准入领域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负责联系和对接相应的上级行政审批业务处室。
(五)投资建设审批科
承担投资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办理投资建设领域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负责联系和对接相应的上级行政审批业务处室。
(六)社会事务审批科
承担社会事务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办理社会事务领域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负责联系和对接相应的上级行政审批业务处室。
(七)综合审批科
承担综合审批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办理综合审批领域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负责联系和对接相应的上级行政审批业务处室。
(八)现场勘查科
负责行政审批过程中所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等工作;承担涉及行政审批有关的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四、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区行政审批局行政编制38名。
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中层职数1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