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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政策告知书
发布日期: 2018-08-24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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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

现将我市已实施的有关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政策告知如下:

一、货车综检与安检、环检结果互认

货车进行“三检合一”的,所有项目实行“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不再重复检验检测、重复收费。

货车先进行安检、环检的,在提供2个月之内环检报告、安检报告、年检合格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后,综检机构直接采信结论,不再进行重复项目检测和收费。

车辆的检测事宜,可由车辆所有单位(个人)自行前往检测机构办理。

二、统一检验检测周期

货车10年以内每年技术等级评定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具体以该车辆的安检周期时间为准,检验检测完成时间以全部检验检测项目完成的当日核定。

在安检、综检统一检验检测周期期间,对年审有效期在年检有效期之前的货车,货运经营者应凭行驶证原件直接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年审手续,不需要进行综检,年审有效期与年检有效期统一;对年审有效期在年检有效期之后的货车,货运经营者应完成安检、综检后办理年审手续,年审有效期与年检有效期统一。

三、取消营运车辆强制二级维护与检测

自2016年3月始,我市已取消营运货车二级维护强制检测政策。货运经营者不需要向管理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审核备案手续,在车辆审验时只需提供技术等级评定报告,不再需要提供车辆二级维护凭证。

四、普通货车实现异地检测年审

我市已于2018年7月1日始,实现普通货车异地年审。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货运车辆可自行就近选择国内任何一家综检机构进行技术等级评定,无需办理委托检测手续。省内异地检测后可在驻扎地进行道路运输证年审,因全国暂未实现系统联网,省外异地检测后,凭检测报告回车籍所在地进行道路运输证年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如有疑问可咨询管理部门,市区:85578605,武进:86503533。

特此告知。

常州市武进区运输管理处

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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