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全镇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断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和社会本质安全度,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区安委会《武进区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2018年度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8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根据党的十九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深化行政执法,强化应急管理,突出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努力实现:杜绝较大事故,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压降事故总量。真正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又安全发展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目标
1、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委会2018年武进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全镇安全生产总体好转的形势进一步巩固。
3、开展农村从事高危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有效预防高坠等事故发生。
3、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未定期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及发生过事故的单位纳入重点监管执法范围。
4、完善武进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数据库,组织未进入系统的企业开展“一企一档”的填报,建立“一表单式”的分类统计数据库。
5、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和企业较大危险因素的识别与防范专项行动,确保两个3年计划的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6、全面完成金属冶炼(铸造)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7、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地下管线及消防领域的安全监管。
8、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切实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卫生许可、职业病危害项目检测、申报等工作。
9、不断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组织指导企业进行应急预案的备案并定期演练,不断完善企业与企业、与村、与部门和镇之间应急预案的衔接,实现有效联动。
10、开展全民安全文化宣传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活动,组织辖区内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参加法定培训。
1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推进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体系。
三、重点措施
1、强化领导,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区有关部门及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办法》,落实地方行政首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抓好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有关安全方面的重要工作亲自问亲自抓,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安全管理网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对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不力的,将以严格的问责倒逼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2、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推进落实。
3、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工作,督促相关人员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新职工培训率达100%,落实各个层次的安全责任,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告知承诺制度,切实提高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经常督促、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做好事故隐患及较大危险因素的识别和防范工作,落实重点单位、重点企业、重点设备设施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建立完善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
4、全面完成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强化各项专项整治。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大安全技术改造和安全投入,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结合“263”专项行动、“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和前黄镇生态提质三年行动计划,继续依法整治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重点开展化工、金属冶炼、电镀、玻钢企业等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审批“三同时”的规定,努力减少隐患,防止出现新的隐患,不断加强重大危险源有效监控整改和督查力度。
5、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全镇已接入区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信息系统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每月进行隐患排查的自查、自报、自改,并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加强职业危害治理,全面推进企业职业危害的检测、申报工作。
6、突出重点,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制度,并落实到各个职能部门。危险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零售店、建筑施工、金属冶炼、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是事故易发重点,根据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专项整治和省“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的要求,针对安全生产重点及薄弱环节,按照“一岗双责”的总体要求做到主动牵头、分工负责、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抓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并纳入年度考核:
(1)化工、金属冶炼企业专项检查和监管治理,由安监科牵头负责。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和区政府专项整治方案统一部署,督促通过标准化创建的企业严格按标准化体系运行,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状况,规范生产经营和运输及管理秩序,关停各类违法、违规化工企业,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严防危化品泄露、污染和伤害事故发生。开展对涉氨企业的专项整治、对设备淘汰落后、安全条件差、手续不齐全的涉氨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开展铸造企业的专项整治,关停淘汰一批工艺落后、污染严重、安全条件差、使用小冲天炉的铸造企业。
(2)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监管,由建管所牵头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范建筑市场,进一步严格规范整顿建筑市场安全生产秩序,严格落实规划、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规定,大力开展反“三违”活动和对“三合一”、“多合一”的建筑企业及商店、市场的整治行动等,强化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积极开展以防高坠、塔吊、施工用电为重点的现场整治,责令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的企业停工并限期整改,并依法负责做好危旧房改造、地下管线、液化气储配站、天然气和两违拆除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拆迁现场的安全管理由拆迁安置科牵头负责。
(4)桥梁、道路交通建设、水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监管由交管所牵头负责,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增强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特别是对重点桥梁,易发生事故路段要完善交通标志设施,杜绝事故发生。同时负责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烟花爆竹销售摊安全专项检查监管由安监科牵头负责,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严肃查处非法经营、私产、私销、私存、私运的行为及无经营执照、无安全许可证等情况。
(6)市(商)场及经营服务性场所的安全专项整治监管由前黄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服务业科牵头负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市场主办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同时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7)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网吧、学校、医院、商场、集贸市场等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由各辖区派出所负责。全面贯彻《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善,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保证消防通道,应急楼道畅通,提高火灾防御和救灾能力。加大对企业“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整治力度。
(8)全镇各类学校的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监管由文广教体科牵头负责,确保学校各种活动场所、娱乐设施、校车、校舍、食堂食品、校外环境等安全。
(9)全镇宗教场所的各类活动及日常监管由镇统战部门牵头负责。
(10)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监管由用电站牵头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力法》,严禁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违规违法使用电能。
(11)水利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的安全监督管理由水利站负责,确保汛期圩堤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农业各产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由农技农机站负责,确保农业机械的使用安全,对渔业生产和渔港水域交通的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13)各养老机构的安全监管由民政科牵头负责。
(14)各医疗机构的安全监管由卫生计生科牵头负责。
(15)餐饮场所的燃气安全监管由服务业科牵头负责。
(16)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由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加强对燃气锅炉、行车、叉车、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监控,严厉取缔查处“三无”(即无证制造、无证安装、无证使用)设备,坚决取缔土锅炉,监控气瓶检测和超期未检不合格劣质钢瓶及压力容器的继续使用。
(17)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查并协助配合镇主管部门开展好各项安全活动。
7、以服务保障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全面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一必须,五到位”和企业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争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8、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管力度,真正达到全员参与,全社会关心的目的。镇设立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号码为:86510732
前黄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