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统计局(科),各镇、街道统计科,局各科室:
根据国家和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8年年度和2019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国统办普查字〔2018〕87号、苏统字〔2018〕7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18年年度和2019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年度审核
(一)审核上报时间
2018年调查单位年度审核工作由往年的两次合并为一次。2018年11月12日前,各地在10月定报调查单位库的基础上,一次性完成纳入、退出以及主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年报调查单位的申报审核;取消2018年12月月度审核。
(二)审核范围
1、拟纳入调查单位。新开业(投产)单位及“四下”调整为“四上”的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单位,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辖区(跨省)变更需纳入单位。
2、变更主要信息的调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单位名称发生变更、建筑业资质等级发生变更的单位。
3、退出的调查单位。“四上”转“四下”的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单位,当年没有经营活动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破产、注(吊)销单位,专业变更需退出单位,辖区变更需退出单位,单位界定错误需退出单位,项目已完成的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停业(歇业)单位以及其他原因需退出单位。
(三)申报条件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具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和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其中,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法人单位,要求申报时必须已达到规模(限额)标准;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要求申报时有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投资项目,且为尚未纳入一套表范围的法人单位。
(四)申报材料
1、拟纳入调查单位。 所有单位需提供的共性材料包括:《调查单位年度审核登记表(一)》,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多证合一”工商登记信息,且能直接利用工商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上述证照复印件。
工业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1)》,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照片,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3表)。
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S204-3表)。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服务业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对营业收入不达标,从业人员满50人的新纳入企业,还需提供加盖社保部门或单位公章的从业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
新增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还需提供:证明项目计划总投资的材料(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购置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证明项目开工的材料(施工合同、或购置证明材料)。
辖区(跨省)变更需纳入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所在地发生跨省变更的材料。
专业变更需纳入建筑业单位还需提供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变更主要信息的调查单位。需提供《调查单位年度审核登记表(一)》,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其他证明单位发生相应变更的材料。其中,可免证照的情况与拟纳入调查单位相同,建筑业资质等级发生变更的单位还需提供变更后的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退出的调查单位。只需提供《调查单位年度审核登记表(二)》。
二、2019年月度审核
2019年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确认工作从2月份开始,于2月至12月期间进行,各地应在每月5日前完成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
1、2月审核范围
(1)拟纳入的调查单位。仅限两种类型:一是由“四下”调整为“四上”的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单位;二是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
上述两种类型申报时,在《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一)》中按“新开业(投产)的调查单位”进行申报。
(2)需退出的调查单位。“四上”转“四下”的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单位,当年没有经营活动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破产、注(吊)销单位,单位界定错误需退出单位,项目已完成的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停业(歇业)单位以及其他原因需退出单位。
2、3月-12月审核范围
(1)新开业(投产)的调查单位。新开业(投产)的调查单位是指2018年第4季度及2019年新开业(投产)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新开业或新纳入统计调查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具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和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其中,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法人单位,要求申报时必须已达到规模(限额)标准;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要求申报时有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投资项目,且为尚未纳入一套表范围的法人单位。
(2)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发生变化的新调查单位。
(3)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退出的原调查单位。
(4)单位名称变更的调查单位。
(5)组织机构代码变更的调查单位(仅限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投资专业12月申报)。
(6)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调查单位(仅限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投资专业12月申报)。
(7)建筑业资质等级发生变更的调查单位。
(8)需退出的调查单位(仅限12月份申报)。
申报退出单位仅限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和所属项目全部完工的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申报类型包括当年没有经营活动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破产、注(吊)销单位,辖区变更(跨省)需退出单位,单位界定错误需退出单位,以及所属项目全部完工的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其他原因需退出单位。
(三)申报材料
1、新开业(投产)的调查单位。《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一)》,证照资料以及财务、统计和现场取证资料等。证照材料以及财务或统计资料要求与年度审核中对拟纳入单位要求一致。
2、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发生变化的新调查单位。《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一)》,证明单位变动的有关文件复印件,新单位与原单位的对应关系,原单位同期数如何处理的相关说明,改制等变化产生的新单位的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改制等变化产生的新的工业、建筑业法人单位、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和服务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或财务资料(具体要求与年度审核中对拟纳入单位要求一致)。
3、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退出的原调查单位。《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一)》,证明单位变动的有关文件复印件,新单位与原单位的对应关系,原单位同期数如何处理的相关说明。
4、单位名称变更的调查单位。《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一)》,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其他证明单位名称变更的材料。其中,可免证照的情况与年度审核中对拟纳入单位要求一致。
5、组织机构代码变更的调查单位(仅限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投资专业12月申报)。《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一)》,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其他证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变更的材料。其中,可免证照的情况与年度审核中对拟纳入单位要求一致。
6、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调查单位(仅限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投资专业12月申报)。《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一)》,提供证明单位所在地发生跨省变更的材料。
7、建筑业资质等级发生变更的调查单位。《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一)》,变更后的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8、需退出的调查单位。只需提供《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二)》。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注重各专业之间的协作配合和联动把关。要明确职责分工,严格审核要求,合力做好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
(二)认真学习,确保质量。要加强一套表调查单位认定标准、审核要求的学习培训,熟练掌握审核新变化及程序操作技能。要结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工作,认真做好年(定)报工作,认真核查在库单位的数据质量,规范有序推进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
(三)精心组织,规范审核。各地要把握好年度审核确认时间节点,据实做好核查问题单位的申报修改。建立和完善核查督查机制,认真做好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确认质量跟踪,把好入库源头和关口,确保单位客观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