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单位,各环保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市、区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强调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从严落实相关规定要求
全局同志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各级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文件精神,坚决克服麻痹、侥幸等心理,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要求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良好的纪律保障。
二、强化纪律要求,从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局各科室单位要强化各项纪律要求,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要严格执行工作自律,履行好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坚决杜绝擅离职守。全局同志要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党员同志要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切实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执纪监督,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局班子成员要负责对分管科室部门的监督管理,科室部门负责人要负责对科室人员的监督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继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查、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