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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 01413320X/2018-00008
主题分类: 审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审计局  
产生日期: 2018-08-23 发布日期: 2018-08-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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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负责对区本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区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拆迁项目的审计监督。

5.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以及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

6.区级政府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镇、街道、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区委、区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参与全区“三责联审”工作。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区级机关内审部门、镇机关审计部门工作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以及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审计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组织开展审计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广和指导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审计业务监督科)、财政审计科、投资审计科、法制综合科、经济责任审计与内部审计指导科、行政事业与企业审计科、农业与环保审计科。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本级。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顺利完成同级审工作,重点检查了区财政本级预算执行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和区地税局地方税收征管情况,完成了区检察院、法院、文广新局等部门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二)强化政府投资与拆迁征收审计。共出具政府性投资项目阶段性审计报告29份,提出了审计整改建议。

(三)严格一条鞭项目审计。对区科技局、财政局、国土局、人社局等相关单位进行审计调查,开展了4家企业8个科技项目的实地延伸核查工作,完成了对江苏银行、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等3家合作银行的现场核查工作,并出具跟踪审计报告报市局审计组。

(四)优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以工作能力为标准、以工作实绩为导向的审计人员考评体系;创新审计业务人员综合培训方式,分类别、分层次地实施培训,实现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梳理、修订原有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修订了对各科室的年度考核办法、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审计业务会议制度等。

(五)强化队伍建设。完成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上中层岗位;用足用好编制和政策资源,调入一名文字宣传工作者并增加一名派遣制人员到局办公室工作,加强审计宣传力量;把办公室原有的两名熟悉审计业务的年轻人置换到一线业务科室,实现了有限人力资源的最大化利用。举办全区内审业务培训班,选派青年骨干参加拆迁挂职锻炼;采用“中层正职带头讲、普通人员参与讲、处室交流经常讲”的形式,增强审计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进一步促进审计干部业务能力转型和提高。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095.3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84.53 万元,增长35.0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1095.32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 1095.32 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284.53万元,增长35.0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1095.3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4.9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77.36万元,增长(减少)25.0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4万元,增长(减少)11.38%。主要原因是医疗经费增加。

3.住房保障(类)支出196.6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05.76万元,增长(减少)116.35%。主要原因是经费标准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本年收入合计1095.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5.3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本年支出合计109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0.23 万元,占93.14%;项目支出75.09万元,占6.8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095.3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4.53万元,增长35.0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095.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4.53万元,增长35.0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95.32万元,支出决算为109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09.88万元,支出决算为80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32.96万元,支出决算为3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审计事务(款)审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 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13万元,支出决算为2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82万元,支出决算为1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88万元,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8.77万元,支出决算为6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住房保障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03.35万元,支出决算为10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4.54万元,支出决算为2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0.2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80.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二)公用经费39.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5.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4.53万元,增长35.0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95.32万元,支出决算为109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5.3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80.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二)公用经费39.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0.12万元,主要原因为接待人数增加。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及有关部门检查指导等,2017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68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及有关部门检查指导等。

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6.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减少)0.02 万元,主要原因为压缩会议。2017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8个,参加会议242  人次。主要为召开审计业务交流以及其他各类会议。

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4.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5.88万元,主要原因为培训次数增加。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0个,组织培训242 人次。主要为培训审计业务知识学习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2017 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31万元,比2016年增加22.74万元,增长137.24%。主要原因是:交叉审计及培训费用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1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2017 年度没有共有车辆。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2017 年度没有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2017 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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