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科教城管委会,区各有关主管部门:
根据《武进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武政办发[2018]187 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季度点评活动的通知》(武政办发〔2017〕3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由区安委办组织考评组,对各镇、开发区、街道、科教城及区有关主管部门开展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年终考评暨四季度点评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年终考评在各镇、开发区、街道及区主管部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进行,年终考评的考核指标和统计数据截至12月20日,其中事故数据按年底统计数为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行政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于考评当日交考评组带回,考评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31日。具体安排见附表,具体时间由考评组联系确定。
二、考评内容。年终考评分别依据《2018年武进区安全生产年终考评细则》(武安发〔2018〕16号)附件1、2执行;四季度点评考核分别依据《武进区安全生产季度点评细则》(武政办发〔2018〕24号)附件1、2执行。
三、考评方式。考评组将通过听取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和随机抽查1家今年的事故企业对各镇、开发区、街道、科教城及区主管部门(板块)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考评。请各地、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自查总结,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和行政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四季度点评考核,仍将随机抽核列入本季度检查计划的1家企业,复核监督检查质量情况;主管部门(板块)抽查下属企业(单位)1家作为复核评分依据。
附表:考评分组安排表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