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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安委会关于推荐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261/2018-00101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文件编号: 武安发〔2018〕21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产生日期: 2018-12-13 发布日期: 2018-12-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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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会关于推荐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武安发〔2018〕21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科教城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以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为主线,全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方位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深化行政执法,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的态势。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开展2018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将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与条件

(一)名额:

2018年度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10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条件:

1、关心、重视、支持和热爱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活动;

2、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爱岗敬业,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等工作,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

3、在安全生产管理、检查、执法、献计献策等方面有先进事迹或突出贡献。

二、具体要求

1、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的评比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择优推荐的原则,严格对照要求进行评比推荐。

2、对推荐的先进个人认真填报申报表(见附件2),经镇(开发区、街道)或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2019年1月5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区行政中心3号楼643室,联系人:蒋敏峰,联系电话:86310635)。

附件:1、2018年度武进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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