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大队、经开区分局:
现将《武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关于印发﹤武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通知》(武安监发〔2013〕23号)文件同时废止。
同时,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本局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调整如下:
主任委员:曹雄伟
成 员:黄 莹、杨志海、巢鸿泉、欧毅华、刘红玉
列席人员:案件涉及到的相关业务科室(大队)负责人、办案人员、局法宣科负责人和局法制员。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