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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安委办关于印发《武进区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261/2018-00045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安办发〔2018〕29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产生日期: 2018-08-14 发布日期: 2018-08-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安委办关于印发《武进区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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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办关于印发《武进区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武安办发〔2018〕29号
 

各镇、开发区、街道安委会,区安委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实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安委办《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苏安办〔2018〕50号)和市安委办《常州市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常安办〔2018〕25号)文件精神,现印发《武进区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区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实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苏安办〔2018〕50号)和《常州市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常安办〔2018〕25号)部署要求,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 任务要求

以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转让、租借、涂改、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公众号及各类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持假证上网作业人员及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的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证和信息查询。

二、 时间步骤

2018年8月至12月底,分两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0日前)。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区安委会有关单位制定全区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全面部署安排专项治理行动的宣传、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集中治理阶段(8月21日至12月底)。按照专项治理方案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操作行为。特种作业考核发证部门进一步规范考核发证工作流程,提高公共便民服务水平。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通过专项执法和日常监督检查以及举报核查,严肃查处无证上岗和持假证上岗作业行为。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对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为进行动员部署。

(二)加大宣传力度。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公众号、媒体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不同渠道全方位宣传,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违法违规必究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共同监督特种作业的良好氛围。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力度,公开曝光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典型案例。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属地安监部门要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8月底前组织企业全面检查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指导企业通过应急管理部全国统一证书查询系统,查询持证人员证书真伪,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率100%。

(四)开展各类执法检查。9月上旬,区安监局要组织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全面核查培训机构具备培训条件、按大纲教学、档案管理等情况。对不具备培训条件、不按大纲和学时教学、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机构要严格按规定查处。

9月中旬,区安监局要组织开展1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发现特种作业违法违规行为要予以严肃处理。同时,要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中,建立完善长效监督工作机制。市安监局将于10月起对各地区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抽查。

四、 职责分工

安监部门负责特种作业操作证真伪鉴别,监督检查中可以利用省安监局即将开发的APP对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真伪进行鉴定,如发现伪造、变造和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等问题线索,及时向公安部门移交。

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伪造和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的打击及时查处伪造、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案件,对查获的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流向等情况,及时向安监部门通报。

市场监督部门要加强对网上售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违法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网络兜售假冒证书行为。

网信部门要依法对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的网站查处,坚决予以封堵和关闭。

五、 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分级管理和职能分工,建立统一领导、组织有力、协调有序、行动有效的工作机制。区安委办负责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综合协调和案件督办,安监、公安、工商(市场监督)、网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部门协同、政企联手、社会共治的联合打假态势。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本地区专项治理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坚持守土尽责,细化工作任务 ,层层抓好落实,强化工作督导。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区安委办将适时组织打假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通报,强化工作督导,严格责任落实。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区安委办举报电话为:0519-86310365。各单位要加强专项行动中的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隐患、线索和问题,互通信息,共同协商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问题,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和长效机制。各单位在专项行动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遇到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线索要及时报告。

从8月份起,各镇、开发区、街道安委办和区安委会有关单位每月月底前将当月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并于12月5日前报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朱晓波,电话:0519-8631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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