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安监科,科教城安管处,局各科室、大队,经开区分局:
现将《关于转发切实做好汛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知》(常安监〔2018〕1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3日
下载附件:常安监[18]103号-2018071211234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