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办关于做好2018年汛期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安委会,科教城安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全区防汛防旱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全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提前安排、超前准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全力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检查推动。要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及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和单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要大力开展各类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各地要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要求传达到辖区内的所有企业。要把措施落实到企业,任务分解到现场,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人员。
二、加强监测预警,完善联动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安全监管、气象、水利、国土资源、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间及与相关企业的应急联动,准确掌握水情、雷电及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宣传防范应对常识,确保调度指令的畅通。遇有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上报,切实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各项应急措施,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落实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高效处置和应对各类紧急情况。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要进一步检查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完善应对措施。
三、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排除隐患
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立即安排部署检查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防汛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深化隐患治理。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要加强对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装置和设施的监控,维护好生产区的排水系统和其他安全设施。雷雨天气情况下,油、气储罐要停止装卸。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沿江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
(二)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全面掌握、超前防范、彻底治理。要及时关注极端天气对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起重、高空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按规定及时暂停存在危险的作业。
(三)要加强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要立即阻止车辆通行,并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要强化码头、渡口安全检查,严禁各类水上交通运输工具在雷电、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下违章冒险航行。要强化渔业船舶作业安全检查,做好台风、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严禁冒险作业
(四)其他各类企业要针对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着重加强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掌握预报预警信息。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旦接到相关等级预报预警信息,要立即停产撤人。
四、加强应急值守、确保抢险有力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置。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应急装备检查维护,确保各类装备齐全有效。要强化应急响应,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第一时间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