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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8年武进区“安全生产月” 活动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261/2018-00014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安办发〔2018〕15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产生日期: 2018-05-15 发布日期: 2018-05-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18年武进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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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武进区“安全生产月” 活动工作意见》的通知
武安办发〔2018〕15号
 

关于印发《2018年武进区“安全生产月”

活动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安委会,经开区分局,科教城安管处,各有关部门:

现将《2018年武进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武进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意见

按照国务院、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8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决定在我区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防范较大事故发生,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区安委会统一组织,区安委办牵头负责,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单位也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制作一批“七进”安全知识图册、推出一批微视频、微动漫等“七进”安全文化精品、宣传一批示范典型、指导一批“七进”共教共宣“四联”活动(即安全教育联办、安全文艺联演、安全演习联练、安全防范联做),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大力推送宣传,营造有利于“七进”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

(二)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当日,区安委会将在乐购广场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广场咨询日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自行组织安排咨询日活动。咨询活动主要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咨询日活动安排,区安委办将另行通知。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举办全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暨安全知识培训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区各有关部门要以本行业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组织观看武进区2017年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警钟 铭心》。采取以案说法、答记者问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国受警示”。

(四)开展企业安全宣传主题活动。在企业开展安全宣传“七个一”主题活动:设置一批宣传标语、组织一次教育培训活动、观看一次事故警示教育片、开展一次隐患全员查活动、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开展一次“武进安监”微信公众号扫码活动、开展一次安全展板集中展示活动”,营造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氛围,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实处,让企业员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关爱生命 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让全体员工敬畏生命,懂得珍惜,掌握技能,避免事故。

(五)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比及执法比武活动。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开展全区执法案卷评比活动。通过评比,让执法人员在横向互查中取人之长、在纵向点评中查找差距,互相探讨交流、互相释疑解难。通过执法比武活动,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心、使命感,形成人人学法、人人知法、人人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六)广泛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开展各类文化宣传、文艺演出、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活动。加强指导、推动所辖区域内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平安校园等创建活动。开展“安全卫士”、“安康杯”竞赛活动、”“安全隐患随手拍”、“安全服务进企业”、“安全警示片进社区”、“安全知识进校园”和“安全管理十佳企业”评比等活动。

(七)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应立足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各级安委会要以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建设工程、汛期和校园安全为重点,开展多方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要将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融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八)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建筑、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内的习惯性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集中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九)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有奖问答”活动。依托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核心,以提升劳动者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安全思想意识为目标,开展网络问答活动,共同关注安全生产,为持续开展的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十)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继续深入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等活动。各级宣传部门要指导媒体加强宣传,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六、活动要求

各镇、开发区、街道,经开区分局,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区安委会的统一部署,重心下移,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组织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

1、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

2、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专门的活动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要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一主题,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在做好常规动作的基础上,创新自选动作,增强活动的知识性、趣味性、针对性和吸引力。在活动的计划部署、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总结提高等各个环节抓好落实,力争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形成特色、做出品牌、取得实效。

3、突出宣传重点。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总结历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特点,积极参与,相互配合,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要强调针对性,应当结合受教育对象的实际情况选择事故案例,采取视频演示、音频播送以及版面展览等多种形式强化警示效果。安全宣传,要向基础、基层倾斜,内容要更多关联企事业单位以及群众的实际需要;应急救援演练,重点是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强调实战性和实效性。

4、大力宣传造势。“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台和网络等媒体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利用微信平台、手机报、电子屏、网络微博等新媒体,在全区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在建筑工地、工贸企业、车站码头、主要街道、居民社区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等,扩大宣传声势,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原则上各镇、开发区、街道在人员密集场所张挂横幅不得少于两条,安全生产现场咨询活动不得少于一次。

5、严格信息报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一名活动联络员,负责活动信息的整理、收集、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好的做法和经验。“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评,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6月1日和6月30日前分别将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照片资料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蒋淑,联系电话(传真):86311363;电子信箱:1099218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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