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区安委办关于组织对2018年度区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创建上报及考评验收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261/2018-00099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文件编号: 武安办发〔2018〕46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产生日期: 2018-12-11 发布日期: 2018-12-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相关阅读:

区安委办关于组织对2018年度区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创建上报及考评验收的通知
武安办发〔2018〕46号
 

各镇、开发区、街道安委办,科教城管委会,区有关部门:

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武安办发〔2017〕9号)精神和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工作要求,以及今年以来各地、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创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创建2018年度区安全生产示范企业组织进行上报和考评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验收标准

区安委会办公室武安办发〔2017〕9号《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及附件《武进区安全生产示范企业评定标准(通用版)》、《武进区冶金等工贸行业示范企业评定标准》、《武进区危化行业示范企业评定标准》、《武进区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评定标准》。

二、考评验收流程

1、 本次考评验收以各地、区有关部门自主验收为主,区安委会随机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请各镇(开发区、街道)、科教城安委办、区有关部门根据 “2018年度区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确定单位后严格对照评定标准认真开展考评验收工作,并做好验收材料(考评验收表、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创建汇报材料等)的汇总归档工作。

2、请各地、区有关部门组织通过考评验收企业填报“武进区安全生产示范企业申报表”( 见附件2),一式两份于12月20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蒋敏峰,联系电话:86310635。

3、对各地、区有关部门申报企业,经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联合商议后报区安委会研究确定,年终予以表彰。区安委会将随机进行抽查,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企业将被取消区安全生产示范企业称号。

三、有关工作要求

1、根据“树立样板、示范引领”和“成熟一批、命名一批”的原则,请各地、区有关部门依照年初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创建计划,并结合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等开展推荐、遴选,真正把各地、各行业具有代表性的优秀单位创建为年度区安全生产示范企业。

2、请各地、区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及时督促、指导创建单位积极做好迎接考评验收的准备,认真做好考评验收、材料上报的各项工作。

附件:1、2018年度区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名额分配表

          2、武进区安全生产示范企业申报表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11日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