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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安监局关于认真开展粉尘防爆企业单班作业人数专项核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261/2018-00077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产生日期: 2018-10-30 发布日期: 2018-11-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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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监局关于认真开展粉尘防爆企业单班作业人数专项核查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安监科,经开区分局,有关单位:

10月22日,省局粉尘涉爆专项检查小组对武进区21家3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进行了专项核查,发现大部分涉粉企业的单班作业人数都不足30人,为了明确监管责任,根据省、市安监局要求,请结合辖区实际,务必对辖区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进行认真核实。

一、工作范围

参照《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对本辖区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粉尘、棉粉尘等涉爆粉尘企业进行全面排查。

二、排查时间

排查时间自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20日

三、工作要求

1、各地在排查过程中,要重点掌握10人以上涉爆粉尘企业和30人以上涉爆粉尘企业基本情况,3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由省局负责督查,10至29人由市局负责督查,10人以下由区局负责督查。

2、排查过程中要根据企业作业现场危险程度进行分类把控,如非目录中所涉及的可燃性粉尘,或者危险程度较低的,特别是3人以下的涉粉企业,建议不列入涉爆粉尘企业名单,要求企业加强粉尘清扫和规范电气线路设置即可。

3、单班作业人数确认方法:一是企业涉及到中央除尘系统的,按照除尘系统管道分布的车间为主,除尘管道涉及车间的全部作业人员均为涉粉人员,按每天分几班作业进行统计,每班作业人员则为单班;二是企业涉及单机滤袋除尘系统(即布袋除尘系统)的,按每台设备工位人数进行统计,单班作业人员参照上述解释。

4、请各地将重新统计汇总的粉尘涉爆企业基本情况表于2018年11月20日前报局监管科。

附件1.《粉尘涉爆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2.《3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名单》

附件3.《10-29人粉尘涉爆企业名单》

附件4.《10人以下粉尘涉爆企业名单》

联系人:成中英    联系电话:0519-86312732  邮箱553096739qq.com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31日         

下载附件:附件1-4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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