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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安委办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261/2018-00054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安办发〔2018〕32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产生日期: 2018-09-03 发布日期: 2018-09-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安委办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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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办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武安办发〔2018〕32号
 

各镇、街道、开发区、科教城安委会,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18〕6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

各镇、街道开发区安委会要严格对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详见苏安办〔2018〕60号附件1),对明确的15个门类68个大类114个行业类别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彻底摸清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和安全风险。各镇、街道、开发区、科教城安委会负责本地区的摸排工作,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业的摸排工作及本级监管单位填报审核工作。

二、严格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实施

各镇、街道、开发区、科教城安委会及区有关部门要及时督促企业(单位)登录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完成基础信息录入工作。2018年9月底需完成6类企业的基础信息录入工作: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2、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列入“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关闭除外);3、规模以上使用危险化学品制造业企业(仅在检维修和实验化验环节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除外);4、涉氨制冷企业、冶金煤气企业;5、自产制剂的、空分制氧的或有氧气储罐集中供氧的医疗单位;6、相关职业高中、大(中)专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其他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的基础信息录入工作。

安监部门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企业在省系统中直接审核,其它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的企业(单位)在完成信息录入后,由区安委办负责从省信息系统中导出相关企业(单位)“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基本信息审核表”(详见苏安办〔2018〕60号附件2),交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盖章反馈至区安委办。主管部门审核企业(单位)填报的基础信息有疑问的,应与企业(单位)沟通一致,填写“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基本信息审核汇总表”(详见苏安办〔2018〕60号附件3),报区安委办,由区安委办登录省信息系统统一更改。主管部门在审核企业(单位)基础信息时发现管辖权限有异议的,由区安委会确定调整。信息审核工作于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三、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工作质量

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基础信息填报工作,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区、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开展填报工作,全力做好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填报审核工作,对审核中发现的错报、漏报情况,要督促企业按时改正,确保按计划进度完成,区安委办将把危险化学品企业基础信息填报及审核工作纳入全区安全生产季度点评。

联系人:汪东泽,联系电话:86318755。

附件:《省安委办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18〕60号)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           

下载附件:苏安办[2018]60号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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