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安监科,经开区分局,科教城安管处:
现将市局《2018年常州市工贸行业粉尘防爆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常安监〔2018〕5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和以下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一、贯彻文件精神,明确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精神,以及省安监局《2018年粉尘防爆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市安监局《2018年常州市工贸行业粉尘防爆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常安监〔2018〕56号)和区安监局《武进区开展木质地板和家具加工企业粉尘防爆和职业病危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武安监发〔2017〕122号)、《关于举办全区木制品加工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推进及专题培训会的通知》(武安监发〔2018〕3号)及《关于开展工贸行业重点领域企业排查摸底工作的通知》(武安监发〔2018〕12号)的相关要求,各地要加强学习,认真领会,切实明确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开展粉尘防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市已将此项工作纳入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区也将同步纳入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二、全面摸清底数,建立企业档案
各地要在去年企业排查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全面排查,按照30人以上,10人以上30人以下,3人以上10人以下,以及3人以下的要求,切实核清底数,建立企业基础档案,并将省、市、区文件精神和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一家企业,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突出重要节点,统筹计划实施
按照《关于举办全区木制品加工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推进及专题培训会的通知》(武安监发〔2018〕3号)要求的时间节点做好辖区木制品加工企业专项整治推进工作,同时结合《2018年常州市工贸行业粉尘防爆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针对工贸行业涉及可然性粉尘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严格按照粉尘防爆十大问题,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明确上报要求,按时准确上报
1、根据武进区《关于开展工贸行业重点领域企业排查摸底工作的通知》(武安监发〔2018〕12号)文件要求,将工贸行业重点领域企业基础情况汇总表于4月30日前上报。
2、根据市局《2018年常州市工贸行业粉尘防爆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常安监〔2018〕56号)文件要求,于4月10日前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开展粉尘防爆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4月25日前将《粉尘涉爆企业整改情况自查表》(附件1)、《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粉尘涉爆企业统计表》(附件2)和《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汇总表》(附件3)上报局监管科,对阶段性活动开展情况请参照市局要求及时上报相关附表。
3、请各地于10月底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以及4季度报表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一并报区局(分局)监管科(联系人及电话:成中英86312732,分局联系人及电话:沈峰89863313)。
附件:2018年常州市工贸行业粉尘防爆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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