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关于印发《2018年武进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安监科,经开区分局,科教城安管处:
现将《2018年武进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7日
抄送:市安监局。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印发
2018年武进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8年,全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以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防范遏制较大事故、有效压降一般事故为目标,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开展执法提升年为主线,紧紧围绕上级安监部门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突出抓好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和工贸行业重点领域整治工作,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整体提升,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强化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围绕重点领域实施精准监管。紧紧围绕金属冶炼、工业煤气、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等工贸重点领域企业,将其作为年度监管主要内容,加大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精准监管和检查力度,同时不断增强工贸安全监管队伍法治素养和监管水平,使工贸安全监管真正严起来、实起来、细起来。
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联动监管。结合全区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要求,对工贸行业企业重大隐患逾期未改或整改不合格以及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察指令的企业,开展以配合上级安监部门和联合镇级安监机构等形式,对工贸行业重点企业进行联动监管和督查、检查,推进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加强事故企业日常安全监管。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工贸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专项监管和检查,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提升本质安全度。
二、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推进较大风险分级管控
4、坚决摸清重点领域企业底数。各地要进一步摸清辖区工贸企业尤其是四大重点领域企业底数,做到应报尽报,并通过风险管控系统完善信息输入,此项工作纳入季度点评和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并根据即将出台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办法》对属于问责范围的进行问责。各地在此基础上排出金属冶炼、工业煤气、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清单,按照工贸企业差异化监管办法实施差异化监管检查工作。
5、深化风险辨识管控示范创建。按照《常州市开展冶金等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武进区工贸重点领域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在区级20家工贸风险分级管控示范企业基础上,各地结合辖区行业特点,再创建2-3家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示范企业,以此带动其他工贸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
6、探索制定工贸风险分级标准。2018年将根据市安监局相关工作推进要求,制定《武进区工贸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标准(试行)》,结合已进系统工贸企业申报的具体风险等级、数量、标准化等级等要素信息,通过软件自动判定企业整体风险等级,并研究实现全区工贸监管系统共享企业安全风险等级信息。
7、制定工贸企业差异监管办法。根据市局工作推进情况,在判定工贸企业风险等级的基础上,制定《武进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差异化监管办法》,按照工贸企业不同风险等级,遵循突出重点、科学判定、动态分级、差异监管的基本原则,确定全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实施差异化监管的目标和要求。
三、突出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强化隐患专项治理工作
8、督促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围绕工贸行业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工贸企业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对整改不到位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工作并依法处理。
9、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控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行政指导工作,与区有关单位做好沟通对接,切实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源头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
10、强化工贸行业应急预案备案。切实贯彻上级安监部门和全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严格按照《关于调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备案工作的通知》(常安监〔2017〕81号),认真做好全区工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11、全面推行两个重点监管方式。按照各地上报工贸企业名单,采取“重点企业清单”和“监管执法痕迹”的监管模式开展监管执法工作。按照属地监管检查、区级抽查的原则,对新增企业,要排出计划和时间进度来开展监管执法检查全覆盖,对非新增的企业开展“回头看”的检查,以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程序和执法文书,进行“闭环”管理,用信息化手段反馈每家企业的“监管执法痕迹”。
12、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各地要制定有限空间专项治理方案,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开展再排查,按照《常州市武进区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指导手册》,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自报工作,收集企业自查表。各地要对辖区每家工贸企业开展确认工作并留下确认记录痕迹,同时加大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发现涉及有限空间作业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
13、开展冶金煤气企业的专项检查。按照《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8〕6号)的要求,根据市局制定的规范金属冶炼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工作意见,督促金属冶炼企业重点防高温熔融金属倾覆、喷溅和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环节隐患的治理和煤气的安全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14、加大粉尘涉爆事故隐患治理。继续针对粉尘防爆企业10大重大事故隐患,加大对粉尘涉爆企业尤其是木制品加工企业专项整治的核查复查力度并留下监管记录痕迹,狠抓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15、继续巩固深化涉氨制冷治理。再次全面摸排辖区涉氨制冷企业,对已排查出的8家涉氨制冷企业,对照工贸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回头看”工作,并完善一企一档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未按规定整改到位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从根本上提高企业安全本质度。
四、加强标准体系运行质量,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16、有序推进工贸标准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全区规模以上企业100%达标,金属冶炼企业100%达标,稳步推进标准化企业提档升级工作。
17、持续加大小微企业创建力度。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在提高创建质量的基础上不断扩大覆盖面。
18、强化工贸企业标准运行工作。按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管理办法,集中开展新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宣贯活动。着重在创建活动的手段方法和绩效评定两个方面加以改进和深化,加强对全区工贸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订下阶段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总体工作方案。
19、严把工贸标准创建和复评关。以评审专家提供技术服务的方式,促进标准化创建顺利开展。鼓励企业自主创建,同时也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及专家在标准化工作中技术支撑作用,加强对评审人员的监督指导。加强评审队伍建设,对评审人员加强培训指导,提高评审人员的责任感,要求评审人员履行职责,把好评审关,并为企业的隐患整改提供意见和建议。
20、研究出台标准创建激励措施。根据市局统一部署积极研究相应的标准化创建激励政策,调动企业创建并良好运行的积极性。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推动标准化工作,创新监管模式,与隐患排查、风险辨识与管控、诚信体系考核、日常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运用多平台、多手段,督促企业持续改进。
21、探索多方联动推进创建监管。对未开展标准化创建和标准化复评或者标准化审计不合格的企业要接受属地安监部门监管检查,对标准化创建和复评或审计中的不符合项要列出整改清单,超出规定时间整改的除制订整改计划外应同时录入隐患排查系统,实现企业隐患“闭环”管理,提升工贸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工贸监管能力水平
22、强化工贸行业安全宣传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针对性印制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手册,重点把安全生产法律规范标准和安全生产的监管要求传递给工贸企业,促使工贸企业尤其是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3、加强工贸行业监管人员培训。结合监管工作的实际,参加安全监管系统的业务教育和知识培训,提升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24、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培训。组织全区工贸企业标准化内审员专题培训班。参加上级安监部门组织的粉尘涉爆、冶金煤气、金属冶炼等重点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专题巡回培训,提升工贸企业“两类人员”安全管理能力。
25、认真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注重抓好经常性教育警示,确保不发生监管过程中的违法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