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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礼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礼嘉镇食品摊贩集中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613/2018-0001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礼政发〔2018〕20号 发布机构: 礼嘉镇  
产生日期: 2018-04-16 发布日期: 2018-04-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礼嘉镇食品摊贩集中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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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礼嘉镇食品摊贩集中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礼政发〔2018〕20号
 

各村(社区):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礼嘉镇食品摊贩集中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6日



礼嘉镇食品摊贩集中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食品摊贩管理,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区食品摊贩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我镇设立了毛家及秦巷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推进食品摊贩监管相关工作。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有效规范食品摊贩的经营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常州市实施〈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办法(试行)》(常政规〔2017〕2号)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规范食品摊贩的经营行为,提高食品摊贩监管的法治化、科学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管理、正确引导、逐步规范、扶持发展的监督管理原则,通过鼓励引导食品摊贩守法经营,实行实名登记,达到规范管理、安全卫生、整洁有序、便民利民的目标,有效减少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工作内容

(一)划定区域,明确登记部门

根据《食品安全法》、《条例》及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方便群众生活、合理布局的原则,统筹规划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经营时间,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行政区域食品摊贩的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两食品摊贩集中区地址定于毛家村王沿桥下和秦巷村庙头,分别由两村委会负责收集食品摊贩的信息,向食安办报送。食安办根据备案信息进行现场核查,向符合条件的食品摊贩发放公示卡,并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二)基础设施要求

1.硬件设施。 (1)应备足量公共垃圾容器,每天对集中摆卖区域进行清洗、消毒、清理污水、垃圾,保证环境整洁、卫生。(2)合理规划食品摊档布局,按食品摊档经营食品品种、特征严格分类,如:烧烤、饮品、熟食、煎炒、小吃等,设置区域、编号管理,公示摊贩布局图、摊贩数量等信息,摊档、区域之间设置有效阻隔和预留通道,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确保紧急情况疏散通道畅通。(3)主要区域悬挂张贴美观宣传牌匾、标语或设置宣传栏,设置明晰醒目的市场招牌、导购牌、区域标志,在摊档醒目位置统一公示《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食品安全承诺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市容环卫责任书,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在食品摊贩集中区域入口处显眼位置张贴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标识。

2.日常管理。村委食品安全信息员和群众义务监督员对辖区内食品摊贩定期巡查,建立巡查记录、整改情况等管理档案,定时向食安办报送信息。食品摊贩经营不得擅自扩大面积、变更经营种类、时间、地点。不得影响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居民正常生活等秩序,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四、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食品摊贩登记工作顺利推进,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工作由镇食安办统一领导,礼嘉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城管所、环保科、安监科及村委会等单位共同参与,确保登记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五、职责分工

(一)食安办:负责统筹协调全镇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负责食品摊贩的备案登记工作。

(二)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对辖区内的食品摊贩实施监督管理,对食品摊贩经营食品进行抽样检验;组织对食品摊贩的从业人员进行免费食品安全培训,加强对食品摊贩的诚信教育;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食品摊贩。

(三)城管所: 负责对规定的食品摊贩经营区内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的及经营区外经营的食品摊贩。

(四)环保科: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预防和控制影响食品安全质量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

(五)安监:负责行使生产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职权,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六)村委员会:负责划分各区域内食品摊贩经营区域;负责收集食品摊贩的信息,并向食安办报送;负责落实辖区内的食品摊贩日常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开展规范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规范食品摊贩经营活动作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进一步规范食品摊贩经营活动,构建安全有序的饮食环境。

(二)落实责任,积极推进。规范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工作涉及部门众多,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领导,依法履行职能,严格落实责任,确保食品摊贩规范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规范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工作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解决食品摊贩经营活动中和监管工作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畅通日常联系,做到既分头把关,又齐抓共管,形成部门协作、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确保规范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宣传,长效监管。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各种渠道和形式,大力宣传开展规范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要健全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网络”,实行举报奖励制度,逐步建立起集预防、举报、查处、登记、规范为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实现规范食品摊贩经营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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