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扫黄打非”基层站点
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充分发挥“扫黄打非”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中的重要作用,巩固基层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阵地,必须全力加强我街道“扫黄打非”办公室、村(社区)“扫黄打非”工作站和其他重点基层单位“扫黄打非”联络点(以下统称“扫黄打非”基层站点)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区“扫黄打非”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区扫黄打非办﹝2018﹞1号)精神,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全面深入推进“扫黄打非”基层站点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基层“扫黄打非”工作体制机制,强化“扫黄打非”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基层的落实,抵御有害思想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侵蚀,营造积极健康、向善向上的文化环境,夯实基层意识形态安全的根基,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覆盖全街道、村(社区),以及与“扫黄打非”工作关系密切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扫黄打非”工作站点,基本形成有办公条件、有骨干队伍、有相关制度、有依托平台、有工作经费、有宣传阵地的体制机制保障。融合对接综治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平台,依托现有的基层综治、文化服务管理等力量,按照“一岗多责、一专多能”要求,由村(社区)主要领导、网格管理员、信息员等承担“扫黄打非”网格化监管工作(其他重点基层单位的“扫黄打非”工作站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单设),实现基层站点全覆盖的目标,不断健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格局。
(三)任务安排。根据区“扫黄打非”办公室统一要求,2018年底前,我街道完成总量占比不少于20%的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2019年10月底前,我街道完成总量占比不少于80%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2020年10月底前,我街道完成全部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站点建设涵盖我街道和各村(社区),印刷复制、邮政快递和物流场站、车站码头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站点建设由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统筹安排。
二、建设标准和工作规范
(一)职责明确。基层“扫黄打非”工作站点应围绕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的根本要求履行承担好有关职责。一是及时发现、上报和抵制有害思想和文化在基层的传播渗透。二是及时发现、上报并配合查处非法或违禁图书、报刊、光盘以及印刷品、宣传品的销售传播。三是及时发现、上报并配合查处非法或违禁出版物的编辑、制作、印刷、仓储窝点。四是及时发现、上报并配合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以及新闻敲诈等活动。五是及时发现涉及本地区、本单位妨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网上信息和舆情,积极引导青少年文明上网。六是对辖区内文化市场及“扫黄打非”重点部位进行巡查。七是开展“扫黄打非”基层宣传工作,包括“扫黄打非”知识、未成年人保护常识、专项行动进展、大案要案及打击查处成效等。八是发动群众参与“扫黄打非”工作,鼓励群众举报,参与“扫黄打非”群防群治。
(二)配置到位。“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面向群众和社会作出公开展示和承诺。一是“扫黄打非”标牌上墙。在“扫黄打非”基层站点办公场所的适当位置,悬挂明显的“扫黄打非”工作站点的标牌。二是人员情况上墙。公开悬挂展示本辖区“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任务分工以及联系方式。三是工作职责上墙。公开展示本辖区“扫黄打非”基层站点的主要职责任务。四是工作制度上墙。公开展示本辖区“扫黄打非”基层站点的主要工作制度和要求。五是宣传有阵地。基层站点应设立相对固定、面向群众的“扫黄打非”宣传专栏、宣传板、显示屏等,有条件的应开设面向群众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六是举报有渠道。基层站点应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或其他接受举报监督的网站、社交通信工具等,有人员负责受理和反馈。
(三)制度规范。“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应建立并形成基本的工作制度和规范。一是职责分工制度。明确专兼职的“扫黄打非”工作站点负责人以及网格员、信息员、监督员等相关人员职责,落实责任制。二是信息收集上报制度。明确信息收集的内容标准、处理流程、责任人员、时间要求及后续反馈等。三是协调联动制度。建立简易高效的问题排查、信息通报、市场整治、联合执法、依法惩戒等方面工作机制。四是例会制度。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召开“扫黄打非”工作例会,研究辖区内“扫黄打非”形势,解决存在的问题。五是宣传教育制度。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要求,将传统宣传手段与网络传播手段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确保内容生动、群众喜爱。六是工作台账制度。建立信息齐全、要素完整、便于查询、有利实际工作的台账。我街道“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其他有条件的基层站点还应建立经费管理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根据举报内容和查处情况,及时对有关人员予以奖励。同时要保障“扫黄打非”进基层的必要工作经费,并结合实际对优秀基层站点予以经费支持。
(四)重点突出。紧紧围绕巩固基层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阵地这个中心,突出“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的重点方面。一是突出重点地区,包括宗教问题复杂地区、邪教活动活跃地区、互联网企业集中地区、印刷业发达地区、出版物交易活动集中地区,以及其他事关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的重点地区。二是突出重点行业,包括印刷复制业、物流快递业、文化传媒公司、互联网企业等内容生产复制行业及传播平台。三是突出重点部位,包括人流量大的景区,游商地摊活跃的街区,车站等交通枢纽,中小学校及其周边,宗教场所及其周边,固定或临时性的集贸市场,出版物批发零售市场,文化企业、互联网企业集中的园区、写字楼,印刷复制企业,打字复印店等以及网吧、歌厅、游戏厅等文化活动场所。
(五)队伍精干。基层“扫黄打非”工作应着力打造三支队伍、发挥功能作用,深入推进“扫黄打非”队伍建设进基层。一是专职“扫黄打非”队伍,主要包括“扫黄打非”机构专职干部、街道宣传干事(综治干事)、文化执法人员等。二是兼职的“扫黄打非”队伍,主要包括街道以及村(社区)党政干部、派出所民警、综治办、文化站工作人员等。三是群众和志愿者队伍,主要包括“扫黄打非”监督员、信息员、网格员、联络员以及“扫黄打非”志愿者。同时,要加强对基层“扫黄打非”队伍的培训,培训方式要力求实效和多样,把集中培训和网络培训有机结合。要积极将“扫黄打非”工作内容纳入基层党政部门、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的相关培训中,实现联培联训。
(六)平台共享。“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应与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积极依托并主动融入相关重要工作平台。一是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结合。把推动“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巡视巡察相结合。二是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深入推进“扫黄打非”监管服务进基层,发挥“扫黄打非”扫除文化垃圾的职能作用,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驾护航,增强“扫黄打非”工作的感召力、凝聚力。三是与基层综治工作相结合。将“扫黄打非”工作全面纳入网格化管理,实现无死角、全覆盖。各村(社区)、各单位网格建设等工作中充分体现“扫黄打非”工作要求,实现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与平安建设工作联动联治。四是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相结合。有效依托并充分利用文化馆(站)、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设施推进“扫黄打非”工作,在全民阅读、道德讲堂、全民普法、全民健身以及文艺演出、电影放映、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等公共文化服务中宣传“扫黄打非”工作,深入推进“扫黄打非”宣传引导进基层。同时,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创新为本、重在实效的要求,主动将“扫黄打非”工作融入本辖区的其他重点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扫黄打非”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七)考评严格。我街道将推进“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各单位“扫黄打非”工作考核,并与“扫黄打非”先进评选挂钩。同时,各村(社区)、各单位应将“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精神文明建设、基层综治考核以及相关目标责任考核。
三、推进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提高认识。推进“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是巩固深化“扫黄打非”进基层成果、进一步夯实“扫黄打非”工作基础的重大举措。要根据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要求,充分认识和发挥“扫黄打非”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中的重要作用,运用“扫黄打非”思维、利用“扫黄打非”平台、使用“扫黄打非”手段,对腐蚀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潮、行为和活动,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应对,切实从基层抓起,把问题消解在基层、解决在局部,防止问题升级、防止蔓延成势。
(二)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各单位“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研究、亲自部署、经常过问这项工作。要充分利用机构改革的有利契机,按照“扫黄打非”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将其作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方面,加大指挥协调支持力度。
(三)积极推进。2018年是开局之年,要切实巩固已有成果,继续保持良好态势。要按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推进示范点创建及运维工作,充分发挥带头作用。2019年为全面推进年,要把重点放在全面铺开和全力推动上,对工作薄弱的地方和重点环节,要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集中手段,重点攻坚。2020 年是收官之年,要提前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切实补齐短板,全面完成任务。在工作推进中,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与突出本地特色有机结合。
附件:1.西湖街道“扫黄打非”办公室职责分工制度
2.西湖街道“扫黄打非”办公室信息收集上报制度
3.西湖街道“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联动制度
4.西湖街道“扫黄打非”办公室工作例会制度
5.西湖街道“扫黄打非”办公室宣传教育制度
6.西湖街道“扫黄打非”办公室台账管理制度
7.西湖街道“扫黄打非”办公室经费管理制度
8.西湖街道“扫黄打非”办公室举报奖励制度
9.“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度安排表
附件1
西湖街道“扫黄打非”办公室
职责分工制度
一、街道“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指导、协调和督查街道“扫黄打非”年度重点工作;负责街道“扫黄打非”重大案件的跟踪督办和宣传工作;推动基层“扫黄打非”工作信息员、联络员队伍及管理体系的建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在“扫黄打非”工作中的作用;强化健全“扫黄打非”工作机构,推动街道“扫黄打非”工作向村、社区延伸;建立街道“扫黄打非”工作年度考核机制;配合上级“扫黄打非”工作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党委、政府和上级“扫黄打非”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文化站: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出版物市场、印刷市场、网络文化市场等管理工作。
三、公安派出所:部署打击制售传播非法出版物和有害信息的犯罪活动,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和通报的案件和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完善网络舆情监测手段,分析研判网上有害信息传播动向,过滤删除区域内网站登载的各类违法和有害信息。
四、市场管理部门:参加“扫黄打非”统一行动,配合开展对印刷行业、出版物经营企业的集中清理整顿,研究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加强规范管理,培育健康的市场体系。
五、城管中队:依法取缔在城市管理过程中发现的游商、地摊等销售非法出版物的行为,参加“扫黄打非”统一行动,配合开展非法经营行为的集中清理整顿,加强规范管理。
六、邮政部门:负责协助相关部门防范和处理利用邮政渠道进行寄递非法出版物等各类非法活动;加强收寄验视工作,严防非法出版物流入寄递渠道;加强报刊征订、批发和零售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严防非法报刊通过邮政渠道发行传播。
七、电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对已确认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采取关闭、切断网络等措施。
八、广播电视站: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的查处。
九、团委:加强对青少年“扫黄打非”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宣传教育。
十、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净化学校及周边社会文化环境;组织开展“扫黄打非”宣传教育进学校活动,引导学生自觉抵制、远离非法出版物和各类文化垃圾;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盗版教材教辅读物案件,防止盗版出版物及其他有害出版物在校园传播。
附件2
信息收集上报制度
一、信息上报的主要内容
(一)“扫黄打非”工作部署、主要措施和取得成效;
(二)基层“扫黄打非”工作特点、成因及对策研究;
(三)“扫黄打非”工作中突发性事件和案件信息。
(四)日常巡查掌握的“扫黄打非”案件、案情线索;涉及“扫黄打非”工作且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
(五)其他认为需要报送的信息。
二、指定专人负责上报信息的整理、报审、报送工作。
三、信息经本级“扫黄打非”工作负责人审阅签发后,及时向上级“扫黄打非”办公室报送;如遇情况紧急,可以先口头汇报,经同意后报送。
四、上报信息涉密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送。
五、上报的信息根据上级“扫黄打非”办公室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处理工作;处理结束后及时做好整理和归档工作。
附件3
协调联动制度
一、会议协调。街道“扫黄打非”办公室作为牵头单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分析形势,研究对策。
二、行动联动。街道“扫黄打非”办公室作为牵头单位,组织开展联合巡查、检查、抽查等;配合上级执法部门依法开展执法工作。
三、信息通报。街道“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定期通报工作信息、市场动态、趋势预判等。
四、齐抓共管。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按照上级及街道“扫黄打非”工作部署,独立开展工作,并互相配合、互相呼应,形成工作合力。
五、上下联动。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将上级“扫黄打非”工作任务向村、社区等基层“扫黄打非”工作站点传达、部署;将基层“扫黄打非”工作情况向上级报送。
六、全面参与。组织协调“五老”义务监督员,基层联络员、信息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扫黄打非”,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附件4
工作例会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对“扫黄打非”工作的领导,全面提升“扫黄打非”工作水平,建立“扫黄打非”工作例会制度。
二、例会由街道“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织召开,全体成员单位参加。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季初,由街道“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召集;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
三、例会主要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形势,落实上级任务,研究工作举措等;研究制定“扫黄打非”相关文件,协调处置“扫黄打非”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加强沟通与交流,及时处理监管工作中的问题,相互支持,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管理合力,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社会文化环境。
五、明确专人负责工作例会记录,并将会议相关情况上报区“扫黄打非”办公室。
附件5
宣传教育制度
一、把“扫黄打非”宣传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真正做到宣传教育先行。
二、明确专人负责,根据上级要求,每年制订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收集和编写有关宣传材料,落实宣传。
三、利用“世界版权日”“法制宣传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群众关切的“扫黄打非”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通过向居民群众发放宣传折页、展板巡展、广场演出、普法讲堂、现场咨询、现场受理举报、案例讲解等多种形式开展“扫黄打非”宣传教育。
四、加大对基层“扫黄打非”联络员、信息员的培训,建立定期培训制度;积极参加上级“扫黄打非”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定期向上级汇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五、建立和规范宣传教育工作台账,做好相关宣传工作的照片、视频、信息等资料的收集、汇总和编排工作。
六、完成上级“扫黄打非”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宣传教育任务。
附件6
台账管理制度
一、管理台账的主要内容
摸清辖区内相关企业、场所的底数,建立基础数据台账。
(一)印刷复制企业管理台账
台账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注册资金、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员工人数、经营状况、违法违规情况及处理结果等。
(二)出版物销售(企业)场所管理台账
出版物销售(企业)场所,是指经批准设立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的批发、零售市场和经备案的出版物网络交易(商)平台。台账内容包括:出版物销售(企业)场所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经营状况、违法违规情况及处理结果等。
(三)游商摊点管理台账
重点关注居民小区、繁华街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交通枢纽、旅游景点、集市夜市、小商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等贩卖非法出版物的游商摊点经常出现或者集中出现的区域和场所。台账内容包括:地点、责任单位、存在问题、整治情况等。
(四)出版物市场检查管理台账
对出版物市场开展的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情况。台账内容包括:检查日期、检查地点、检查内容、参加部门及人员、违法违规情况及处理结果等。
(五)举报线索管理台账
举报线索,是指通过群众来电、来信、网络、现场举报及部门之间、上级转办的相关“扫黄打非”案件线索。台账内容包括:受理日期、转办日期、举报内容、线索来源、核查处理情况等。
(六)宣传教育工作台账
台账内容包括开展活动的时间、地点、形式、参与人数、活动效果、群众评价等。
(七)其他需要整理、归档、制作的台账资料。
二、“扫黄打非”台账主要通过日常巡查、执法检查等进行收集。
三、村(社区)“扫黄打非”基层站点信息员、联络员、志愿者等在巡查中要密切关注游商摊点及无证出版物经营场所,及时发现并做好记录。
四、游商摊点及无证出版物经营场所采取发现一处报送一处的工作机制。每月25日前,村、社区将游商摊点及无证出版物经营场所情况汇总后报送至街道“扫黄打非”办公室,并由街道“扫黄打非”办公室向上级“扫黄打非”办公室报告。
附件7
经费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扫黄打非”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扫黄打非”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扫黄打非”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专项行动补助、办案补助、表彰奖励、举报奖励、调研检查、网络监测和“扫黄打非”进基层等工作的支出,对非法出版物及淫秽色情审讯审读和鉴定,以及“扫黄打非”培训工作的支出。
三、“扫黄打非”专项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严格按项目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状况,务必请示。
四、“扫黄打非”专项资金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的初审、复审、终审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以该资金审批表所列资料和文件要求为准。
五、“扫黄打非”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六、街道“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扫黄打非”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8
举报奖励制度
一、举报奖励对象: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来访或其他形式实名举报各类非法出版和侵权盗版行为,举报内容属实的人员。举报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负有“扫黄打非”工作职责的行政执法人员不属于本制度所指举报人。
二、举报受理范围:
(一)“三假”及新闻敲诈行为、网上网下侵权盗版行为、非法编辑出版图书报刊行为、电子商务平台销售非法出版物活动。
(二)有害政治性出版物、非法、反动、境外宗教渗透和邪教、类邪教、有害气功以及其他迷信邪说内容的出版物、印刷品和有害信息。
(三)网络直播、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游戏、视听节目网站等网络上的淫秽色情信息和传播淫秽信息行为。
(四)法律、法规设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举报渠道:
(一)举报电话:12318、12345
(二)街道举报电话:0519-86365066
四、举报奖励办法
根据举报线索,核实立案查处后,按照本制度给予奖励。
附件9
“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度安排表
村(社区)情况
2018年完成建设不少于20%
2019年完成建设不少于80%
2020年10月底前全部建设完成
数量(个)
具体名单
8个
湖滨社区
聚新社区
蠡河社区
滆湖社区
塔下社区
长汀村委
仕尚村委
河头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