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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西湖街道“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325/2018-00021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西街办发〔2018〕17号 发布机构: 西湖街道  
产生日期: 2018-11-19 发布日期: 2018-11-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现将《西湖街道“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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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湖街道“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西街办发〔2018〕17号
 

关于印发《西湖街道“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西湖街道“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西湖街道“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实施方案》

附件2:西湖街道“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19日

附件1

西湖街道“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落实各级部署“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相关要求,以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为主题,探索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与设施农业用地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武进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018〕178号)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西湖街道“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入位担责,坚持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范围

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大棚房”等问题。在街道范围内开展拉网式、台账式等形式的排查清理,突出农业园区、大棚种植地块等重点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全面收集整理土地承包、流转、审批、备案等相关档案信息,找出问题节点,追查问题根源。对排查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整治整改奠定基础。

(二)坚决清理整治整改。根据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对在农业园区、大棚种植地块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以及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将其作为清理整治重点,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坚决退房还地,恢复生产;对农业大棚看护房等生产附属设施占地面积超标的,要区分情况,做过细工作,切实加以整改。

(三)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要求,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问题的责任主体,在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下,自然资源部门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逐一排查“大棚房”是否享受财政补助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其中涉嫌骗取涉农资金补助、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由相关项目主管部门、财政等部门坚决追回。对严重违法违规典型案件,要适时在媒体曝光,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四)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农地非农化问题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移交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按照耕地质量标准,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街道农村经济管理科和经发区国土所,要主动作为,做好技术支撑和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

(六)构建长效监管机制。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注重标本兼治,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政策规定,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对设施大棚、温室等普遍建档立卡。加强对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规范管理,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严防“资本下乡”以各种形式侵占耕地。

四、责任分工

(一)责任落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街道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组,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整治整改等工作。

(二)部门协同。街道农村经济管理科和经发区自然资源部门在西湖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分工,加强专项行动指导和督促,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落实专项行动各项措施。农村经济管理科要发挥扎根基层、掌握情况、熟悉产业的优势,重点做好排查计划制定、设施类别判别、财政项目补助梳理等工作;国土部门协同确定排查重点区域、重点对象。排查清理中如遇到问题复杂、难以界定的情况,农村经济管理科、国土部门要加强沟通会商;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清理阶段(9月28日至11月25日)。全面开展排查,坚持边查边改。农村经济管理科和经发区国土部门指导各村(社区)在辖区内开展全面排查,逐个入园入棚现场核查,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同时将排查清理各类违法违规情况形成排查清理报告,于11月25日前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集中整治整改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20日)。街道组织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并及时将整治整改情况报送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总结整治整改成效(12月21日-12月30日)。农村经济管理科和经发区自然资源部门认真总结清理整治整改情况并形成专题报告,经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工作不到位的环节和整治不彻底的地区进行补课,不达目的绝不收兵。

六、工作要求

“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事关耕地保护红线,事关粮食安全底线,事关农民权益乃至乡村振兴大局,是守红线、守底线的重大行动,也是一项政治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切实履职尽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和农村稳定。

(二)严肃督导问责。相关部门对专项行动每一个环节,都要严肃认真督导。抓住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向社会通报。将专项行动纳入街道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警示教育。

(三)注意方式方法。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扎实细致做好专项行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改进工作作风,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法律解释工作,把握好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和防止矛盾激化、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局之间的关系,有效疏导,缓解社会矛盾。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定期上报信息。各村(社区)要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及时调度汇总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街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清理整治情况。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重大情况,要随时上报。

附件2:

西湖街道“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董云峰  西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陆建兴 西湖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农村经济管理科科长

何小平 武进经济开发区国土所所长

成  员:张建波  西湖街道农村经济管理科副科长

周  娜  武进经济开发区国土所副所长

邰  艳  武进经济开发区国土所科员

夏丽霞  西湖街道农村经济管理科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农村经济管理科,陆建兴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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