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根据《区安监局关于实施2018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武安监发〔2018〕41号)的精神,现将西湖街道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进行调整。请结合工作实际,配合并督促、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2日
西湖街道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区安监局关于实施2018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武安监发〔2018〕41号)的要求,西湖街道安监办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管职责,调整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8年,西湖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工作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落实责任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街道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促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持续减少,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违法行为查处率100%;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监督检查内容。街道安监办负责具体监督检查工作,安监办人员要认真学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常州市武进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认真实施检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
(二)认真执行计划任务。街道安监办要严格按照月度计划细化分解监督检查任务。必要时,可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也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监督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时,应当作出书面现场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
(三)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要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非法违法行为,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并及时移交。如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未按期落实整改的,一律提交区安监局执法大队进行执法检查。
四、检查要求
1、要按照《西湖街道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见附件1),如期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时应当作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表》(见附件2);
2、要督促企业及时开展隐患问题的整改,对要求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要进行跟踪与复查,作出《整改复查意见书》(见附件3),实现闭环;
3、被检企业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隐患问题的整改,并认真填写《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报告》(见附件4),于整改期限前报送至西湖街道安监办(联系电话:86365020);
4、街道安监办每月向安监局报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检查资料要严格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形成资料,存档备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附件:1、《西湖街道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表》
3、《整改复查意见书》
4、《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报告》、《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报告(续页)》
5、《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