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各村(社区)网格化集成管理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服务管理事项主动发现数量、快速处置力度、基层群众满意度,现就我镇网格化集成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村(社区)
二、考核方式
由镇网格化集成管理中心依照本办法对各村(社区)网格化集成管理工作每月进行考核通报,考核总分为事项处置得分、服务记录得分、信息采集得分、扣分项、加分项五项总分。事项上报、巡查走访、信息采集等具体要求以《关于明确网格化集成管理工作“五个方面”事项的指导意见(试行)》(雪政发〔2018〕号)中规定的为准。
三、考核内容
(一)事项处置得分(60%)
主要考核各村(社区)事项处置速度和质量。
事项处置得分=(按时处置数×1+延时处置数×0.8+超时处置数×0.6+处置受限数×0.7-返工处置数×0.3-超时未处置数×0.6)÷应处置数×60%
应处置数:截止在本月范围内应处置的事项总数(含网格员、网格长自办自结数),不包括上报时间在本月但处置截止日期在下月的事项。
按时处置数:在网格服务管理事项清单规定处置时限内处置完毕的事项数。
延时处置数:通过申请延时后准予延时时间内完成处置的事项数。各村(社区)向镇中心申请延时事项总数不得超过当月应处置事项总数的3%,申请延时时间一般不得长于网格服务管理事项清单中规定的处置时限的2倍,特殊事项另作说明,情况说明不完整、理由不充分的,镇中心可以不同意延期授权。
超时处置数:超出规定的处置时限完成处置的事项数。
处置受限数:在规定时间内该事项因法律法规、政策等特殊原因,暂时无法处置,只作情况说明的事项数。须提供事项情况说明,说明不完整、理由不充分的,将视作返工事项重新进入处置流程,并按返工处置数予以扣分。
超时未处置数: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处置或执行申请延时等操作的事项数。
(二)服务记录得分(20%)
每个网格每月对特殊人群、重点群体、重点隐患、重点部位等的走访服务记录达80条的,得100分。每有1个网格每月不足80条的,扣1分。发现未有轨迹真正开展走访的,每发现1条扣1分。
服务记录得分=(100-不足80条部分-未入户走访数)×20%
(三)信息采集得分(20%)
信息采集得分=(新增基础信息采集表数×2+更新基础信息采集表数×1+新登记流动人口数×1+新登记出租屋数×2+变更户籍人口实际居住地数×1)×20%
(四)其他扣分情况(上不封顶)
1、事项上报
(1)每有1个网格每月上报服务管理事项不足80条的,扣1分。
(2)发现不合格事项,每涉及1个网格扣1分,发现虚假事项,每涉及1个网格扣5分。不合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事项信息不全,事前事后照片缺失、事项描述或流转意见不清等;事项标题与内容不符;事项内容与事项清单不符;上报虚假事项;同一事项重复上报;自办事项逾期未办结等情况。
(3)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专职网格员连续3个工作日未上报事项的,每有1次扣3分;连续5个工作日未上报,的,每有1次扣5分;每月累计未上报事项天数超过10个工作日的,每有1次扣10分。
2、巡查走访
(1)网格长、专职网格员每月下网格巡查走访时间及轨迹不达标的,每有1个网格扣2分。
(2)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专职网格员当日没有巡查轨迹的,每有1个网格扣2分,如遇暴雨、暴雪、大风等极端天气,可适当作出调整,不扣分。请假3个工作日以下在网格通APP上请销假(功能未开通前,可书面向镇平台请假),镇平台批准;3个工作日以上(含3日),镇网格化集成管理中心应提前安排他人负责该网格工作。
(3)专职网格员巡查轨迹未按要求覆盖网格的,每有1个网格扣1分。
3、倒查扣分
(1)因未开展走访而未及时发现并上报重点信访人员失联的,信访人员进京上访非访的,扣10-50分,赴省访的,扣5分;未及时发现并上报赴区、市、省集访的,分别扣3、5、10分。
(2)因未开展走访而未及时发现并上报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扣10分。
(3)因未开展走访而未及时发现并上报重大舆情的,扣10分。
(4)因未开展走访而未及时发现并上报重大安全事件的,扣10分。
(5)因未开展走访而导致重点对象漏管失控而发生重大案事件的,根据案事件后果和社会影响,扣10-50分。
(五)加分情况(上不封顶)
1、事项上报:
(1)上报至镇级平台处置的质量较高的事项,经镇网格中心整理后将事件编号报至区中心申请加分,经区中心审核认可的,每件加3分。
(2)各村(社区)上报至镇级平台的事项,经确认是镇级平台处置的,有一条加2分,经镇平台审核,认为质量较高的,每件再加2分。上报事项要求附有现场照片、网格长先行处置结果、需上报至镇级平台的原因及建议由哪个镇级部门处理。属于村(社区)本级事务被镇平台驳回的,不加分。
(3)发现重大隐患、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置的,加10-50分。
(4)有1个网格八大类事项上报数量达标的,加5分。
2、服务管理事项与服务记录:各村(社区)每月每个网格上报服务管理事项超过80条的,每超过10条加0.1分;上报服务记录超过80条的,每超过10条加0.1分。
3、经典案例:各村(社区)上报的经典案例被镇级录用的,每件加10分。
4、先进经验:村(社区)网格工作有创新,经验做法被镇、区、市、省表扬推广的,分别加10、20、30、50分。
(六)分数折算
镇平台流转事项,每月达到上报事项总数的15%以上,按100%分数折算。
镇平台流转事项,每月未达到上报事项总数的15%以上的,总分按90%折算;镇(街道)平台上报至区平台,每月未达到上报事项总数5%以上的,总分按90%折算;两项要求都未达到的,总分按80%折算。
本考核办法仅考核2018年12月31日前的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工作参考,为制定2019年度考核办法做铺垫。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