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中共雪堰镇委员会 雪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541/2018-0003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文件编号: 雪发〔2018〕51号 发布机构: 雪堰镇  
产生日期: 2018-07-19 发布日期: 2018-07-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

相关阅读:

中共雪堰镇委员会 雪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雪发〔2018〕51号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委员会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镇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武发〔2018〕53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全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保障我镇“五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推动全镇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雪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

——坚持专群结合、依靠人民群众。发挥镇政法综治主力军作用,建强专门队伍、用好科技手段。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广泛发动和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坚持综合治理、落实齐抓共管。明确部门职责任务、整合部门力量资源,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工作合力。

——坚持依法惩治、实施精准打击。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加强法治保障,严格依法办案。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确保打准打狠、打深打透。

——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源头治理。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既要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又要健全从源头上根除黑恶势力滋生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不懈努力,实现“三个明显提升”的目标,即: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以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有效整治,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彻底铲除,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得到有效整顿,基层组织建设得到有效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防范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长效机制得以全面建立,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形成,扫黑除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

同时,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推动全镇社会风气持续向好,提升雪堰参与竞争的软实力,为全镇经济运行、项目招引、企业上市、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打击重点

在专项斗争中要结合我镇实际,聚集黑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因地制宜组织打击整治工作。重点打击以下11类黑恶势力犯罪: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花木经营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恶性竞争的黑恶势力;

——在商贸集市、房屋装修、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同时,深挖严打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做到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个不留。

二、实施步骤

全镇各村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区、镇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有力有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年是专项斗争推进年。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动员发动各方面力量,严厉打击群众反映热烈的黑恶势力犯罪,深挖彻查“保护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根基。以强有力的整体打击态势,全面掀起斗争高潮,积极营造强大声势,有效遏制黑恶势力犯罪突出问题,在全镇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2019年是重点问题攻坚年。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深化专案侦办、专项治理和挂牌督办等专门举措,紧盯不放、攻坚突破,以重点突破之攻收推动全局之效。对已侦破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破案根除、不留死角,坚决予以毁灭性打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赖以滋生的空间和土壤,以斗争实际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获得感。

2020年是长效机制建设年。坚持边打边建、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摸排、部门协作配合、基层基础建设、“保护伞”铲除等长效机制,充分凝聚全镇各部门工作力量和资源,有效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确保工作成效经得起人民评判和历史检验。全面夺取我镇扫黑除恶斗争的压倒性胜利。

三、核心任务

(一)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维护全镇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1.广辟线索渠道。全镇各部门要牢牢把握斗争的主动权,切实把排查线索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来抓。组织精干力量深入易滋生黑恶犯罪的地区、行业、领域,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线索排摸,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治安、职务犯罪、轻微刑事、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滚动排查、移送转递、预警发现、动态管控以及初案、始案黑恶背景审查等制度,全面获取黑恶犯罪线索。要采取异地交叉用警暗访调查等多种手段,获取深层次、内幕性情报。司法所要注重从社区矫正对象、刑满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帮教工作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摸排,发动鼓励检举揭发。要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深入开展明察暗访,深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

2. 加大打击力度。要围绕中央和省、市确定的打击重点,结合我镇实际找准突破口、发力点,从讲政治的高度,快捕、快诉、重判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要强化现行涉黑涉恶案件侦破,快速反应、全力侦查,力争发一破一,特别是对持械火并、街头砍杀等恶性案件,在侦办案件的同时,要从个案入手,深查背景原因,做到除恶务尽。要强化经营打击,注重一般警情和小案件中发现黑恶团伙线索,掌握人员情况、巡线跟踪经营,先期取证、适时收网,避免就案办案。要铲基础、挖幕后,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充分运用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处罚等手段,彻底摧垮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坚持打早打小,对掌握线索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第一时间果断出手,坚决防止其毁灭证据、逃避打击,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打深、打透、打彻底。

3. 依法精准打击。贯彻法治理念,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严刑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要认真贯彻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具体案件既不能“降格”处理,也不能人为“拔高”,防止片面化、简单化、扩大化,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派出所要认真审查、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的内在联系,客观评价涉案犯罪组织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做到不狂不纵。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恶势力的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以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对参与黑恶犯罪的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人,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严厉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

4. 实施重点整治。针对流动人口聚集地区,扎实推进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出租房整治活动,最大限度地消除治安隐患,防止形成滋生黑恶势力的洼地。结合全镇正在开展的网格化集成管理工作,运用网格化集成管理的成果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发挥好“网格员”在线索收集、人员管理、治安防控等方面的作用。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管控措施,及时掌握活动轨迹和异常情况,做好社区矫正、教育矫治和安置帮教工作,防止其走上黑恶犯罪道路。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前科劣迹额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严防其漏管失控、重操旧业。加快建立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及时报告制度。不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防止被黑恶势力插手利用。

5. 加强行业监管。对全镇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市场秩序整顿力度,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特别在农村资源管理、集体资产使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资源开发利用、交通运输行业、消费娱乐服务、民间集资融资等领域,相关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责,坚持从制度抓起、从基础抓起、从源头抓起,严防各类村霸、乡霸、行霸滋生。对有涉黑涉恶前科人员,镇政法部门要及时通报其从业主管部门,加强重点管理。

(二)严打黑恶势力“保护伞”,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1.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镇纪委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认真落实“两个一律”要求,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镇巡察工作内容,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机动式巡察。坚持挺纪于前,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状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准备把握政策界限,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与一般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工作方法不当等问题严格区分开来,慎重研判问题性质、防止简单化处理。

2. 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江苏省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建立扫黑除恶案件和线索快速移送处置机制的方案》要求,建立健全镇纪检监察科和政法各部门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处置机构,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镇纪检监察科要结合线索专题分析会,对所有党员和行使公权力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将线索移送镇政法部门。镇政法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以及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行为、乱作为的,应当及时向镇纪检监察科通报、移送。

3. 建立协同办案制度。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复杂性,发挥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镇扫黑除恶工作专班的统筹协调职能,积极建立完善扫黑除恶协同办案制度,迅速凝聚起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镇纪检监察科可与政法部门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对专项斗争期间仍不收敛、不收手的黑恶势力犯罪以及“保护伞”问题,要坚决从严从快处理。对近年已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要进行“回头看”,深挖有无“保护伞”问题,切实做到除恶务尽。

(三)强化全镇基层组织建设,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1. 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镇各部门要深入摸排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情况,逐一制定和落实针对性整顿措施。对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村、社区,各部门要帮助把问题理清楚,把矛盾化解掉,把制度建起来、落实好。对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坚决调整撤换,本村社区没有合适人选的,由镇党委镇政府直接选派,对涉嫌“村霸”、涉黑涉恶的干部,依法依纪严肃调查处理。对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的村、社区,党政班子成员要分片包村,主要领导和驻村(社区)工作队要把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作为重要任务切实抓好。要坚持边整顿边巩固边提升,对已经解决的问题跟踪管理,防止复发反弹。

2. 严格规范基层换届选举。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按照“五选七不选”标准严把入口关,列出负面清单,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受过法律制裁、煽动群众滋事等人员进入班子。各部门要严格人选资格审查,镇组织、民政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公检法司、信访等部门建立健全候选人联审机制,组织对本地村、社区“两委”人员是否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摸底排查,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挡在门外。对审核把关不严、致使黑恶分子等不符合条件人员蒙混过关的。严肃追究审核把关人员责任。对发现通过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

3. 切实增强基层治理能力。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发挥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作用,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合法利益。加强对乡村治理的领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时代新风,弘扬社会正气,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腐朽文化侵蚀,引导群众树立正气,勇于同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及一切不良风气作斗争。

4. 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依托镇综治中心、网格化集成管理中心,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治理力量资源,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基层治理实战化平台作用。按照“一张网”“五统一”的要求,加速推进网格化治理创新工作,将人、地、物、事、组织全部纳入网格范畴,实现对基层动态全掌握,及时发现黑恶势力苗头性问题,切实堵塞黑恶势力滋生空间。以升级版技防城市建设为载体,加快全镇“雪亮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推进住宅小区在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为有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提供科技支撑。按照上级部署,完善联勤巡逻等治安防控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充实镇纪委、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力量。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提供有力保障。镇党委、镇政府已成立了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组建了扫黑除恶工作专班,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

(二)落实部门职责

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镇综治办要发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压实责任,形成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合力。派出所要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主动进攻,打早打小,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防止黑恶问题堆积,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坐大成势。

(三)广泛动员群众

坚持专群结合、依靠人民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镇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举报网站,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及时检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现镇党委和镇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积极宣传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彰显法治权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在全镇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社会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对社会广泛关注的黑恶犯罪案件,完善舆情处置预案,严格落实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负面舆情。

(四)完善工作机制

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健全案件督办机制,加强对工作有关的督导检查,落实对上级督办、交办涉黑涉恶案件的跟踪反馈,强化对重大、复杂的黑社会性质案件的督办指导。镇扫黑办要健全形势分析研判机制,以定期研判、专题研判、动态研判为主要形式,分析苗头倾向,科学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建立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奖励制度、涉黑涉恶线索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奖励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健全扫黑除恶工作人员和近亲属保护机制,有关部门要依纪依法慎重处理对扫黑除恶工作干警的举报,防止黑恶势力利用举报干扰办案、打击报复。在全镇形成“党委政府敢组织、人民群众敢举报、政法干警敢打击”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局面。

(五)加强督导考核

认真落实全镇扫黑专项斗争考核要求,研究制定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体系,作为对村干部及事业单位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镇党委、镇政府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