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雪堰镇区级重点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工作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18年4 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雪堰镇区级重点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
类别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分
1
组织保障
(10分)
1、部门领导重视,明确业务熟练、态度热情、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代办工作,将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列为年度工作计划。
5
没有确定代办员的扣5分;未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的扣5分。
2、制定代办工作管理制度,明确代办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
没有代办工作管理制度扣3分,未明确代办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的扣2分。
2
代办工作
(70分)
1、建立重点项目代办台账,将项目审批进度、审批中遇到的问题、项目办理情况等做及时完整的记录,供统计和检查。
8
未建立台账和记录代办过程的,每个扣2分,代办资料每个环节不完整的,每个扣1分。
2、对符合代办条件的项目,并按照项目代办服务规范收件、办理。
未向企业出具受理材料清单,每个扣3分。
3、代办员需在项目正式提交前,帮助企业将材料准备齐全。
发现因材料不全等原因导致项目被退回,每退回一次扣1分。
4、代办员对签约项目,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做好项目单位、审批部门和协办单位的沟通工作。根据项目审批要求,加快项目办理进度,要求限期办结。
10
因代办员计划不周全、准备不充分、拖延申报、业务不熟、遗失资料、沟通协调不及时主动等行为,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项目办理进度迟缓的,每件次扣2分;影响项目进度,产生严重后果的,每件次扣5分。
5、各代办员应于每月25日前将代办项目月报表报送经发科,并建立代办信息报送制度。
14
月度统计表等各类报表填报,如发现迟报的每次扣1分,不报的每次扣2分;在填报中弄虚作假的,经查实每次扣3分。每个代办员全年报送信息全年不低于2篇,少1篇扣2分。
6、年底需上报全年代办工作总结和考核自评分表。
无全年代办工作总结的扣3分,自评表未交扣2分。
7、已办理内部流转的重点项目,要求在签订国有土地合同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所有前期审批手续。
12
未能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所有前期审批手续的,每个扣2分
3
服务质量
在项目代办结束后,以电话回访服务对象等形式,对代办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进行评议。
办事对象如对代办员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进行满意度回访,有一家不满意扣5分。
4
工作纪律
代办员在办理项目过程中要做到恪尽职守、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树立好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代办人员在代办工作中有“吃、拿、卡、要”和有偿代办等不廉行为的,经查实扣10分;被建设单位投诉,经查实有过错责任的,每次扣5分;被媒体及监督机构在明察暗访中投诉或曝光批评,情况属实的,扣10分。
加分项
1.参照重点项目代办标准为,为一般建设项目提供代办服务。
有1个加2分。
2.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代办工作开展。
有创新措施促进重点项目代办的,酌情加分。
备注:对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代办员,年终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