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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雪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雪堰镇区级重点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541/2018-0001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文件编号: 雪政发〔2018〕28号 发布机构: 雪堰镇  
产生日期: 2018-04-25 发布日期: 2018-04-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级重点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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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雪堰镇区级重点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雪政发〔2018〕28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雪堰镇区级重点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工作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18年4 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雪堰镇区级重点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

类别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分

1

组织保障

(10分)

1、部门领导重视,明确业务熟练、态度热情、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代办工作,将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列为年度工作计划。

5

没有确定代办员的扣5分;未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的扣5分。


2、制定代办工作管理制度,明确代办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

5

没有代办工作管理制度扣3分,未明确代办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的扣2分。


2

代办工作

(70分)

1、建立重点项目代办台账,将项目审批进度、审批中遇到的问题、项目办理情况等做及时完整的记录,供统计和检查。

8

未建立台账和记录代办过程的,每个扣2分,代办资料每个环节不完整的,每个扣1分。


2、对符合代办条件的项目,并按照项目代办服务规范收件、办理。

8

未向企业出具受理材料清单,每个扣3分。


3、代办员需在项目正式提交前,帮助企业将材料准备齐全。

5

发现因材料不全等原因导致项目被退回,每退回一次扣1分。


4、代办员对签约项目,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做好项目单位、审批部门和协办单位的沟通工作。根据项目审批要求,加快项目办理进度,要求限期办结。

10

因代办员计划不周全、准备不充分、拖延申报、业务不熟、遗失资料、沟通协调不及时主动等行为,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项目办理进度迟缓的,每件次扣2分;影响项目进度,产生严重后果的,每件次扣5分。


5、各代办员应于每月25日前将代办项目月报表报送经发科,并建立代办信息报送制度。

14

月度统计表等各类报表填报,如发现迟报的每次扣1分,不报的每次扣2分;在填报中弄虚作假的,经查实每次扣3分。每个代办员全年报送信息全年不低于2篇,少1篇扣2分。


6、年底需上报全年代办工作总结和考核自评分表。

5

无全年代办工作总结的扣3分,自评表未交扣2分。


7、已办理内部流转的重点项目,要求在签订国有土地合同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所有前期审批手续。

12

未能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所有前期审批手续的,每个扣2分


3

服务质量

(10分)

在项目代办结束后,以电话回访服务对象等形式,对代办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进行评议。

10

办事对象如对代办员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进行满意度回访,有一家不满意扣5分。


4

工作纪律

(10分)

代办员在办理项目过程中要做到恪尽职守、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树立好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10

代办人员在代办工作中有“吃、拿、卡、要”和有偿代办等不廉行为的,经查实扣10分;被建设单位投诉,经查实有过错责任的,每次扣5分;被媒体及监督机构在明察暗访中投诉或曝光批评,情况属实的,扣10分。


5

加分项

1.参照重点项目代办标准为,为一般建设项目提供代办服务。


有1个加2分。


2.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代办工作开展。


有创新措施促进重点项目代办的,酌情加分。


    备注:对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代办员,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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