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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雪堰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灭蟑螂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541/2018-0003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抢险救灾、社会捐助款物发放
文件编号: 雪政发〔2018〕51号 发布机构: 雪堰镇  
产生日期: 2018-07-31 发布日期: 2018-08-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灭蟑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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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堰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灭蟑螂工作的通知
雪政发〔2018〕51号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有效控制和降低蟑螂密度,预防虫媒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常州市除四害管理办法》和《关于在全区开展灭蟑螂工作的通知》(武爱卫会〔2018〕12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灭蟑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灭蟑范围

各村(社区)民住宅小区,农贸市场、宾馆、饭店等各单位(场所)。

二、灭蟑时间

8月1日——8月31日为统一投放药物阶段。

三、灭蟑药物

灭蟑用药有效成分为残杀威,特效解毒药为阿托品。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灭蟑螂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千家万户和各行各业,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灭蟑活动,切实加强对灭蟑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建立责任制,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确保全镇灭蟑工作统一方法、统一时间、统一行动,保证灭蟑工作落到实处,服务民众。

2.综合治理,科学用药。环境管理是防制蟑螂的根本措施。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结合开展环境长效综合管理,减少和消灭蟑螂等四害的孳生地。同时,做好灭蟑宣传,在村(社区)的主要出入口张贴《告居民书》。灭蟑药品要妥善保管,避免受潮,并认真做好药品贮存、发放工作。严禁使用国家禁用药品,防止用药不当造成的中毒事故。

3.加强检查,长效管理。在灭蟑活动期间,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积极开展灭蟑及环境整治活动,加强对灭蟑螂药物发放及灭蟑效果的检查。        

灭蟑期间,镇爱卫办要做好灭蟑指导督查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各村(社区)、相关单位灭蟑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我镇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长效管理措施全面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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