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武进区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为加强对全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依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武进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武政办发〔2018〕189号)有关要求,决定成立南夏墅街道“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张永波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余 波 国土局高新区分局局长
唐晓明 办事处副主任
臧伟良 办事处副主任
杨振宇 办事处副主任
朱 敏 办事处副主任
恽晨雁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朱荣炳 国土局高新区分局副局长
邵小明 财经科科长
马 承 南夏墅派出所教导员
董华敏 综合科科长
刘 刚 农技农机科科长
陆 高 农经科科长
朱黎峰 民政科科长
刘正生 建管科(拆迁安置科)科长
王雄伟 城管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农技农机科,办公室主任由杨振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刚同志兼任。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开展街道辖区内“专项行动”,准确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有关措施,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的组织落实;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一)国土局高新区分局
负责协调推进“大棚房”问题清理排查,指导督促整治整改工作;依法依规查处排查中发现的确属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大棚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完善相关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指导做好“大棚房”等非农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功能恢复工作。
(二)财经科
参与做好“大棚房”问题中骗取涉农资金补助、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追回工作,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监管。
(三)派出所
负责依法打击破坏土地资源犯罪行为,及时妥善处置与“大棚房”问题有关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四)综合科
负责协调做好有关宣传报道和典型案件媒体曝光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
(五)农技农机科
负责协调推进“大棚房”问题清理排查,指导督促整治整改工作;做好涉及“大棚房”问题的部门主管项目规范管理,以及骗取涉农资金补助、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主管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追回工作;指导做好“大棚房”等非农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功能恢复工作。
(六)农经科
负责做好涉及“大棚房”问题的部门主管项目规范管理,以及骗取涉农资金补助、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主管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追回工作。
(七)民政科
负责研究实施“大棚房”等拆除后困难群体的救助工作。
(八)城管科、建管科(拆迁安置科)
负责配合做好村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问题的排查整治。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各村(社区)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成立以村(社区)书记为组长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指定联络人员,及时报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沈剑,联系电话:0519-86483959。该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办事处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