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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南夏墅街道关于印发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工作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648/2018-00038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文件编号: 武南街〔2018〕46号 发布机构: 南夏墅街道  
产生日期: 2018-09-27 发布日期: 2018-10-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为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标准”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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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夏墅街道关于印发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工作制度的通知
武南街〔2018〕46号
 

各村(社区)、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为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标准”落实落地,现将《南夏墅街道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工作制度》(附件1)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1.结合南夏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网格化集成管理实施意见》(武南街委〔2018〕75号)有关网格管理员队伍建设要求,各村(社区)、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附件3)应分别明确2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播人员(以下简称接收传播人员)。村(社区)的接收传播员,一般为各村(社区)书记和担任网格长的村(社区)两委干部;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的接收传播员,一般为分管领导和单位联络员;各村民小组要明确1名接收传播人员,一般为担任兼职网格员的村民小组长;社区要根据网格的划分,明确网格内的楼幢长为接收传播员。各村(社区)建立孤寡老人、弱势群体等重点预警对象名库。相关信息填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播人员信息备案表》(附件2),10月上旬报街道备案。

2.10月上旬,村(社区)接收传播人员建立包括村(社区)、村民小组接收传播人员的QQ群或微信群;村民小组接收传播人员建立以户为单位的QQ群或微信群;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接收传播人员建立本单位相关责任人QQ群或微信群。

3.各接收传播人员应切实履行职责,按“村-村民小组-户-人、社区-户-人、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人”的预警信息传播机制,将各级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转发到各自QQ群或微信群。

4.当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或台风、暴雨、暴雪、大雾、道路结冰等橙色预警信号时,村(社区)接收传播人员,应在完成接收传播后1小时内,汇总填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播情况反馈表》(附件1-表1),报街道联络员。

5.该工作纳入落实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考评,各单位、各部门应对照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考核评估表》(附件1-表2、3),切实做好街道、村(社区)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落实和自查。

附件:1.南夏墅街道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工作制度

2.南夏墅街道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播人员信息表

3.南夏墅街道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名录

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办事处

(此文件公开发布)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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