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省纪委 省监委 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纪发〔2018〕13号)、《常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指导标准(试行)》(常教终〔2018〕8号)和武进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部署会议的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研究制定了《南夏墅街道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村(社区)和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南夏墅街道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