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2018年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以下简称“两节”),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加强“两节”期间我区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
“两节”期间是食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事故易发的敏感时段。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于保障食品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切实抓好“两节”期间食品监管,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全面梳理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监管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重点排查突出信访问题,有针对性强化监管措施,加大市场整治力度,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检查,严防风险隐患
(一)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开展禁用(限用)农药、畜禽水产养殖投入品、畜禽屠宰等专项整治,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用(限用)农药和畜禽水产养殖投入品的违法行为,治理限用高毒农药违规使用和禁用农药隐性添加等问题,规范农药使用行为。对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加大监测和检查力度,对农药残留超标的产品要严格溯源,依法查处。加大食用农产品、水产品收购、储运环节监管力度,健全完善食用农产品、水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要结合“两节”期间消费特点,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生产企业加强质量自管自控,严格落实原辅料进厂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购进和使用无合法来源或不可溯源的食品和原料。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要扎实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治理力度。
(二)加强热销食品和节令性食品监测。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两节”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及辖区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节日期间热销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以月饼、肉制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等节令热销食品及水产品、畜禽产品等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品种,提高监督抽检的针对性、靶向性,及时公示抽检结果。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对发现的问题食品,要迅速落实后处置措施,并加强结果分析研判,依法从严惩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问题隐患。要密切关注食品安全社会热点,根据抽检监测结果,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提示警示,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和科学饮食。
(三)加强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疫情防控。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我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条线监管工作。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全面排查各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冷库、肉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猪肉购销、使用、贮藏等情况,认真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采取自查与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做好每日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按时限按要求上报相关信息。
(四)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突出月饼等节令性食品生产者、农村集体聚餐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养(托)老机构食堂、大型企业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连锁餐饮企业、重大活动承办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场所以及网络订餐,重点整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大食品小作坊、摊贩监管力度,严把食品质量关,切实保障节日食品消费安全,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的工作方式,集中执法力量,加大对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过期、回收食品或原料加工制作食品,售卖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行刑衔接互动机制,加强大案要案办理力度,落实食品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通报和发布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共治氛围
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教育宣传。要采取形象生动、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深入社区和乡村,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消费能力,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选购食品,科学理性消费。要保持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及时受理和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值守,强化应急处置
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重大事项报告和领导带班等制度,要畅通信息渠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和报告制度,遇紧急事项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启动应急机制,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要加强“两节”期间舆情监测,及时了解掌握、科学引导食品安全社会热点。针对“两节”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进一步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要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请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于2018年10月12日前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区食安办。联系人:彭玉娇,电话(传真):86318586,电子邮箱:wjfda@126.com。
常州市武进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
(公开性质: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