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药局关于印发<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工商企信〔2017〕274号)、《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印发<关于推行双随机监管抽查平台全面上线的意见>的通知》(常编办发【2017】44号),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局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日常行政检查,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效能,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强化机关分局的协作配合,充分利用常州市“双随机”监管抽查平台、市场监管综合平台、工商二版软件平台等,科学高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初步形成适合我局工作实际的“双随机”工作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参照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苏工商企信〔2017〕169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梳理确定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业务科室应当在充分考虑我局部分监管事项全覆盖、分类分级等不同监管要求,将可以推行双随机抽查的监管事项纳入抽查计划范畴。
(二)制订发布年度抽查计划
年度抽查计划应向社会公开。对常规性的、可以以抽查方式开展的专项检查,也应纳入年度抽查计划。年度抽查计划应明确各项检查的抽取主体、抽查时间、抽查比例等内容,并在检查对象、检查时间等方面进行整合,避免不同条线短期内对同一监管对象开展多次检查,最大限度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
(三)制订下发抽查工作指引或检查表
局机关应当统筹各业务领域需求,制定随机抽查工作指引或检查表,作为开展抽查工作的操作性依据。抽查指引或检查表要统筹考虑各业务领域对监管对象进行检查的重点和标准,内容包括:各业务领域的检查标准和要点、检查方式、检查结果公示途径、文书格式等。
(四)建立监管对象主体库。局机关依托各类行政管理信息化系统,建立健全年度各类监管对象主体库。监管对象主体库可以根据抽查事项分设子库。对于上级部门已经明确抽查对象的事项,可直接将监管对象列入主体库,与检查人员实施“单随机”匹配。
(五)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相对应的执法检查人员组长名录库,将具有执法资格并有较好相关监管和执法工作经验的人员作为组长纳入各类名录库。名录库应包含执法检查人员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等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更新。可充分发挥质量检验检测等第三方机构的专业特长,探索建立特种设备、计量等特殊行业的专家库,缓解基层监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的现状。
(六)实施主体和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
业务科室通过常州市“双随机”监管抽查平台,采取抽取匹配同步方式,将监管对象主体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被抽取到的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进行随机匹配。与主体相对应的人员实施组长匹配,在实地检查时由组长所在单位另行确定1名以上组员,组长对本次检查负总责。
开展抽取匹配同步工作时应当综合考虑地理环境、人员配备、业务专长、保障水平等客观因素,因地制宜选择全局内随机、局机关与市场监管分局随机、若干市场监管分局内随机等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接到抽查任务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汇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抽查工作。属地分局应当根据检查人员需要,给予必要配合。
(七)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检查人员应在抽查结束后当场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对象,并将抽查结果于后一个工作日上报业务科室并抄告属地分局,于3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原则,将抽查结果通过常州市“双随机”监管抽查平台、市场监管综合平台、工商二版软件等途径向社会公示。已实施抽查但未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抽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抽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另行公示。
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或给予当场行政处罚、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等。对于未发现问题、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的,检查人员可以将抽查结果直接录入相关平台;发现问题的,经对应业务科室确定后录入相关平台。对抽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的,应通报属地分局,由属地分局依法立案查处。
三、工作要求和实施保障
(一)明确责任分工。
企业监管科作为牵头部门,负责会同相关科室,共同开展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订发布年度抽查计划工作。对各业务科室抽取的检查清单做好统筹协调安排。同时负责市场监管综合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
法规科、信息中心负责常州市“双随机”监管抽查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
各业务科室负责根据条线工作要求,设置各自的监管对象主体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订下发抽查工作指引或检查表、随机抽取检查名单、科学布置抽查任务、及时开展抽查业务指导。对于抽查发现的问题实施跟踪,指导属地分局开展事后监管闭环。
稽查大队负责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办案指导监督。
基层分局作为“双随机”监管抽查工作的主要监管和执法力量,在相关业务科室的组织指导、共同参与下,负责积极落实“双随机”监管抽查及抽查后续公示、执法相关工作,同时负责抽查材料归档。
(二)理顺工作关系。要进一步明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与属地管理的工作关系,“双随机”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被匹配中的检查人员为此次检查的组长,检查工作纳入所在单位的年度考核,所在单位应做好相应的人员配备和车辆保障工作。被检查对象所在地分局负责对检查出现的问题的闭环管理工作,对抽查中出现的问题实施立案查处和督促整改等工作。两者之间应做好信息互通,属地分局应根据检查工作的需要给予检查人员必要的配合。
(三)推广综合平台。根据省级、市级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总体落实、科学推进”原则,制定各类平台应用方案,及时开展应用培训,全面依托包括常州市“双随机”监管抽查平台和市场监管综合平台在内的各类平台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全部工作流程。积极探索将综合平台嵌入移动终端,创造条件为基层配备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等移动监管设备,逐步实现综合监管全程电子化。
(四)加强跟踪问效。各业务科室要加强对抽查工作及后续监管的跟踪指导,梳理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协同配合,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五)严格责任落实。检查人员要严格执法、依法履职,对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属地分局要加强对发现问题监管对象的后续监管责任,确保监管“闭环”,实现抽查工作责任的全程可追溯。在随机抽查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总结工作经验。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对应工作,及时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工作进展情况,提炼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研究制定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举措,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