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各镇(街道)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武进人民医院、武进中医医院、常州二院阳湖院区、常州七院、武进妇婴医院、武进红房子医院: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武进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武政办发〔2016〕189号)和区卫计局、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武进区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意见》(武卫字〔2016〕91号)精神,区卫计局、人社局、财政局决定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联合开展2018年年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8年11月底至12月初,具体安排见附表。
二、考核内容
1.绩效考核方面:包括疾病防控与卫生监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健康服务、医疗服务、中医药服务、初级卫生保健、信息化建设、人事科教、行政管理和安全工作、行风建设、有无违法违纪等11项内容。
2.开展民主测评: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和职工对单位满意度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测评人数超过单位职工总数50%以上。
三、考核依据
根据《镇(街道)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依据《镇(街道)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绩效考核评价细则》(武卫字〔2018〕23号)进行考核。
四、有关要求
此次考核结果将作为核拨基层医疗机构财政补助经费和绩效工资总量的依据,并与单位评优评先和主要领导年度考核挂钩。请各基层医疗机构做好准备,认真迎接考核。
附件:2018年基层医疗机构年终考核日程安排表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18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